此時兩個警察一個去了屋裏, 一個抓著三娃, 梁超也一起進了屋裏, 明媚在牆邊坐著, 大娃二娃兩個人在另一邊站著, 眼觀鼻鼻觀心,全都低頭沉默,所以唯一的閑人就是明月了。
見明霞要跑,她下意識地就伸出手, 想要把她抓回來, 但不知想到了什麼,腦子裏一轉,伸出去的手就慢了半拍,讓人順利地從她眼皮子底下跑掉了。
抓著三娃的長臉警察一臉焦急, 想出去抓人,又怕三娃不老實,也跑掉了, 想把他讓明月先抓著,又怕這熊孩子傷了人家小姑娘, 要是也在人家小姑娘臉上來這麼一道, 那還不得毀容啊,就算是小傷疤也是多少天都長不平的。
圍在街上的人已經有不少回了家,就是有繼續圍觀的人, 也都離的遠, 不好意思直接圍在人家家門口, 所以跑出來的明霞,竟然真的就這麼一溜煙沒影了。
警察歎了口氣,抓著三娃的手又緊了緊,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廟,有孩子在手,想來她也跑不了多遠,總要被逮回來的,而且畏罪潛逃這個罪名,
足夠把她的錯誤再放大幾倍的了。
就在圓臉警察和梁超拿著“物證”出來的時候,第二波警察也過來了,聽了事情的經過後,領頭的隊長直接讓他們先把三個孩子都帶走,什麼罪名到了局裏再定,順便等等他們那個不負責任的娘。
明月和明媚作為當事人,本來應該去做筆錄的,但是明媚的身體確實不怎麼適合,於是就勉強作罷,隻在家裏被問了幾句,警察們就帶著三個孩子和那些“物證”離開了,臨走還說有問題隨時聯係,明霞如果再過來的話也趕緊報警,她這樣的情形嚴重還不知悔改畏罪潛逃的,怎麼也得罰款拘留的,當然,如果她的故意傷人罪能夠成立,估計還得進監獄蹲一段時間。
“那三娃呢?”
未成年人保護法的初衷當然很好,但到底還有缺陷存在,那些柔弱善良的孩子們,當然需要保護,但是像三娃這樣讓人犯惡心的熊孩子,打不得罵不得,如果在他做了這些事情之後,還是一點事情都沒有,那就讓人惡心了。
領頭的警察雖然嚴肅著一張臉,但是卻意外的溫和,聽了明月的問話,竟然還認真地給她做了解釋。
“不滿十六周歲的孩子,一般情況下是不會被判刑的,犯了錯如果家長不教育,政府會收容教育,但是情節嚴重的,也會判刑,一般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上,其中有一條,入戶搶劫的,數額巨大,可以判十年以上或無期。”
警察剛開始說話的時候,三娃就一臉的得意,看吧,我都說了未成年人幹什麼事情都不犯法了,
所以你們能奈我何?但是聽到了後麵,尤其在聽到那句入室搶劫起碼要判十年的時候,他的臉頓時就白了,怎麼可能呢?媽媽說過的,未成年人不犯法,想幹什麼就幹什麼,怎麼到了警察嘴裏,就要坐牢了?而且還一坐就是十年?
明月也有些意外,她也一直以為未成年人不會被判刑呢,畢竟以前看過不少校園暴力的事情,除了網友的憤怒,也沒見那些施暴的孩子有坐牢的,沒想到隻是一個入室搶劫,竟然就能被判十年以上?
他們都特意忽略了警察那句“情節嚴重”,三娃是真的沒有注意到,明月是根本就不擔心不嚴重,她在這家裏住了這麼長時間,哪裏會不知道家裏都有什麼東西?就剛才警察搜羅的那些東西裏,不說其他,光是那件開過光的玉質觀音菩薩,也至少價值好幾萬,這在這個萬元戶都算富裕的年代,簡直是不可想象的,但是明媚因為求子心切,所以每個月的初一十五都要給菩薩上注香的,雖然並不像一般教徒似的虔誠,但到底是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的,所以梁超有錢了之後,就給她買了個漂亮的玉觀音在屋裏擺著,就算不靈,當個擺設看著也挺好看的。
但是就明月的眼力,一眼就能看出來,這個價格不菲的玉觀音,她手裏的玉瓶被摔碎了。
不用說,如果按照價錢來算的話,這肯定已經情節特別嚴重了,想到三娃小小年紀就要坐牢去了,她竟然有些興奮是怎麼回事?果然她還是不夠善良啊,真是罪過罪過。
因為心裏有了底,所以再看向三娃時,明月的眼睛裏就帶上了笑意,果然熊孩子什麼的,父母不教育,總會有國家幫你教育的,想想真是爽快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