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薔順從地進了車。顧清遠把車開到一間中餐的餐廳,停了下來。
“到國外留學的時候,天天都吃西餐,吃得有些惡心了,所以回到國內之後,就特別地想吃米飯。”顧清遠解釋道。
顧清遠體貼地繞了過去,幫南薔打開車門。夏日傍晚的陽光還有些烤人,炙熱地照射在路人的身上,漫不經心地斜斜投下光與影,南薔有些不太適應,微微地眯起眼。
餐廳裏氣氛很雅致,用餐的客人說話很輕。
剛坐定,顧清遠便對南薔提醒道:“等一下林信澤也會來。”
話音剛落,就看到一個高高大大的身影徑直走了過來,到顧清遠和南薔對麵的座位坐下。他放下公文包,鬆了鬆領帶,嚷嚷著說:“剛下班,餓死了,快點點餐吧。”
“林,信澤”南薔遲疑地問,有些不太相信眼前這個高而壯實的男人居然是林信澤。
“可不是,就是這小子!變化大吧。”顧清遠指著餐牌上的幾道菜,低聲對侍者說了幾句,然後笑著說:“我剛回國那陣子,約他出來,第一次見到他,可是沒認出來,他坐在我對麵,我還跟他說他認錯人了。”
林信澤也在旁邊樂嗬地笑。
高中的時候,他和顧清遠住在一個宿舍,是出了名的好兄弟,到哪裏兩個人都在一起,就差沒有一起泡妞了。不過,也差得不算太遠。每次顧清遠和南薔出去約會的時候,他常常跟在背後,如果是別的情侶,早就把他當成不識趣不會做人的“大電燈泡”了。但是,這三個人走在一起,卻異常地和諧,根本不會出現尷尬的情況。
那時候的林信澤,長得並不高,一米六八的個子,再加上瘦削的身材,穿起衣服來就跟偷穿大人的衣服一樣,走在一群朋友的身邊矮了一大截,常常會被別人誤認為的初中生。可是,現在站在顧清遠和南薔眼前的林信澤卻個子很高,活像雨後的春筍,抽出了一大截。並且,從他那身緊繃的套裝下,可以看得出來,他的衣服下有一身硬邦邦的肌肉。這時候的他,已經和過去“小蘿卜”的形象截然不同。所以,顧清遠和南薔才會一開始認不出他來。
餐廳幽靜雅致,顧清遠和林信澤喝酒、吃飯、聊天,談到遙遠的青澀年代的幾樁樂事,開心的同時,又免不了不勝唏噓。
顧清遠當年雖然出類拔萃,在人們印象中,他應該就像是個死讀書的書呆子一樣,但是,其實他的性格有些張揚,現在坐在這裏談笑風生的他,可以看得出來內斂溫和了許多。坐在南薔的身邊,自然而然地照顧她,幫她添茶,給她遞紙巾。
林信澤打趣地笑著問道:“你們當年因為距離而分開了,現在難道不想再續前緣。”
顧清遠也笑,黑眸定定地看著身邊的南薔,不知道是回答林信澤的問題,還是說給南薔聽:“我的意圖有這麼明顯嗎我這次回來找她,就是為了再把她追到手。”
看出南薔有些不太自在,林信澤善意地笑,沒有再逗趣他們倆。此後,盡管三個人談笑風生,但是都很有默契地沒有再談起顧清遠和南薔的感情問題。
顧清遠堅信自己多年前就和南薔相識相戀,這一次回國與她再續前緣,他有足夠的耐心等她點頭同意。
國外留學多年,不是沒有遇到過年輕漂亮的女生。帥氣多金、品學兼優的顧清遠在國外讓不少女生都趨之若鶩,顧清遠也曾經嚐試過和她們在一起,但是,他最後才發現,每一次擁抱、親吻,都沒有怦然心動的感覺,閉上眼,當年那個一臉直發、低頭認真地看書的女孩子就會不自覺地浮現在顧清遠的眼前,她的一顰一笑,曆曆在目。所以,他回來了,回來找他的南薔了。
第二天,剛好是周末。
南薔醒來的時候,天已經大亮,她伸手摸索床頭櫃放著的手機,拿起一看,已經是上午十點。
印象中,距離上一次睡到自然醒,已經很久了。每天要趕好幾份兼職,就連周末也不例外。她慵懶地伸了個懶腰,坐起靠在枕頭上。
唐氏企業的工作的確不錯,雖然她是唐彥指定來上班的人選,但是,連續一個禮拜,她都沒有看到唐彥的身影,久而久之,辦公室裏的其他人也就把南薔當做普通人看待,給工作時一點也不客氣,物盡其用了。她喜歡唐氏緊張有序的上班氛圍,當然,更喜歡唐氏優厚的薪水。可惜,唐氏的規章製度裏明確規定,在職人員不能外出找兼職,這讓一向生活忙亂的南薔一時有些不習慣,太輕鬆了,怪不得每年唐氏的招聘場地上,都擠得滿滿的。
到浴室洗漱完後,南薔懶散地走到客廳。唐子琪正抱著她最愛的抱枕,盤著腿坐在沙發上看電視。南薔掃了一眼,果不其然,又是她最愛的男明星林琛出演的電視劇。說起來,這都是at電視台第三次在這個時間段放這部電視劇了,而唐子琪,居然也整整看了三遍,絲毫不膩味。
“醒了”聽到腳步聲,唐子琪頭也不回地問,仿佛少看一秒林琛,她都會吃虧一樣。at電視連續放了3次這部電視劇,莫非就是多虧了唐子琪這一票花癡少女對林琛的支持。
南薔點了點頭,隨後又意識到唐子琪根本就不可能看見,才開口說:“是啊。”
“廚房裏還有粥,我用蓋子蓋起來了,你用微波爐熱一熱就能吃。”
南薔走進廚房,探頭問:“你還要不要。”
“不要了,這都十點多了,你吃一些打點一下肚子,等這一集結束了我們出去買正裝,午飯在外麵解決。”
南薔吐了吐舌頭。差點忘了,她都借唐子琪的幾件衣服穿了快一個禮拜了。之前在魅色工作了幾天,不虧是高薪,才幾天的功夫,就憑借小費和辭職時經理好心結給自己的薪水,把欠唐子琪的錢還完了。而且,還有一些剩餘。唉,把紅色的鈔票花費在衣服上,南薔心裏還是不太舍得的,不過,這又是她上班必須要穿的,南薔歎了一口氣。想到以前兼職時的一些女員工,南薔真是搞不明白,薪水剛剛達到這座城市的最低工資標準,她們卻情願省吃儉用,每天吃沒有營養的麵包,也要花幾張人民幣去買市麵上所謂大牌的護膚品。如果是富家千金一擲千金,為自己身上的某個部位投保險,或者不惜一切代價買頂級護膚品,延緩時間在臉上的痕跡,南薔也能夠理解,誰叫她們投對了胎,出身好,有錢呢。
“還沒吃好。”唐子琪已經換下睡裙,打扮一新,倚在廚房的門上,皺著眉問:“飯廳上有位置你不坐,在這裏站著吃幹嘛。”
南薔把最後一口粥吞下,把碗和筷子放進洗手池裏,注滿水,“好了。”
每次南薔陪著唐子琪逛街,都會盡力穿最休閑的那一身衣服。因為她每次陪唐子琪,都很能夠理解男朋友陪著自己女朋友逛街的時候無奈的感覺。
為什麼唐子琪會為了買一件衣服,走遍好幾條街,翻遍靠得一點都不近的商場,甚至能做到把每一件看得上眼的衣服都試穿一遍而毫不疲倦呢這是南薔永遠也理解不了的問題。
就比如現在。
南薔跟在唐子琪的身後,快步走出服裝店,不解地問:“剛才那件衣服穿著不錯啊,是你今天試穿那麼多件中,最好看的一件了,為什麼不買”平心而論,這可不是她為了敷衍唐子琪,好讓自己雙腳能夠早點解放,才這麼誇讚唐子琪的。
唐子琪腳步放慢,一臉遺憾與不舍得地對她說:“我也很喜歡,可是,太貴了,看到標簽上的價格,我的心都在淌著血呢。”她一臉幽怨地看著南薔,“所以,你沒有看到我離開剛才那家店的時候,走得那麼快啊,我怕走慢了我會舍不得,回去衝動地把那件衣服買下來。”
你在進去試衣服之前,就應該看過標簽,知道價格太貴,你買不起,就不應該試啊,南薔恨不得雙手放在唐子琪的肩上,把她搖醒,讓她不要再做無用功。
南薔買衣服從來沒有這麼多講究。她覺得自己本來就長得很普通,又不是什麼美女,和她外貌扯得最接近的兩個字,大概就是“清秀”,所以,她沒有必要在衣著打扮上那麼注重。這二十多年來,化妝的次數屈指可數,就是在“魅色”上班的那幾天。所以,對於衣服和臉蛋的不注意,直接造成了南薔拿到薪水之後,永遠不會首先考慮要怎麼花這些錢,才能讓自己變得更漂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