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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想在毫無準備的情況下倉促上場,尤其那麼多人看我一個人表演,出點差池那就是萬眾矚目,能把臉丟去姥姥家。
既然姚葉給我準備了電吉他,那我就把昔日的小夥伴聚攏,來一次正式告別演出吧。
我已經不太記得我們的樂團何時就散了,很多原因,回想起來又哪個原因都不是。不過如果你要想把一個東西升華為精神信仰,那麼它至少要是你心靈深處真正渴求的。
搖滾於我,可能真的不合適。
我們那會兒經常去元大都聽地下搖滾,撕心裂肺的咆哮讓我的血液沸騰,同時,也讓我迷失。那段時間,我憤世嫉俗,甚至喜歡上了打架。
打架這個事情也是我不得不提的篇章,不過現在先略過。總之搖滾帶給我的似乎不是精神的滿足,更像是一個撒旦,在腐蝕我的靈魂。
我想我好像是走偏了。不是搖滾樂的問題,是我沒有掌握住搖滾樂的精髓——自由精神的釋放。可想而知,那時的我內心脆弱,沒有太多自我,因此正麵的東西沒吸收,反而墮入魔道。
意識到這一點,我在浮躁甚至是暴躁中清醒過來,醒過來後我就不怎麼聽搖滾樂了。我甚至把我最愛的披頭士藍光碟片鎖了起來。
那個時候我媽去我屋子打掃衛生還覺得奇怪:“你怎麼就突然不聽那鬧哄哄胡喊亂叫的歌兒啦?”
很快,小帥哥和小胖子要高考了,樂團沒有任何結束形式的、自然而然地散了。
於是我把這次彙演和他們說了後,他們都表示非常樂意!“我們要用最完美的演出證明我們存在過!”小胖子舉起了拳頭。
我們四個再聚首,隻有一個下午的時間可以進行排練,卻發現我們彼此之間依然默契十足。這種感覺如同久別重逢的戰友又拿起武器並肩作戰,在激烈的音樂中,整個情緒都被感染得沸騰起來!
彩排結束後,我帶著他們仨去附近最好的餐館喝酒。喝到最後失聲痛哭。小帥哥那麼含蓄的人一邊捶著桌子一邊說:“再也回不去了,回不去了……”後來我才知道他哭的是什麼,原來他背著我和小胖兒跟小美女交往過,後來又分手了。我當時竟天真地認為他在說樂隊,還跟著流了幾滴眼淚。
大家各自回去的時候,小帥哥說,曉晨,你知道我為什麼和mavis分手麼?mavis就是我們主唱小美女。
“臥槽你和她交往過?!”
他苦笑:“對啊,這事你們都不知道。”
我比較震驚,不過也覺得沒什麼不能接受。郎才女貌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