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晚水晾,張氏和楊豎心疼女兒和小兒子,自然不肯讓他們在那個時間下水。
不下水就在家裏幫娘曬小魚,磨蝦糜。十月告訴小信,讓他負責警戒,平時把大門給栓好,因為家裏現在滿院子的魚,木桶木盆裏都滿當當的,一定要防狼。
特別不能讓奶奶大伯母和三嬸知道,如果萬一他們來敲門,那就早早把魚幹收好再開門。到時候他們就不會發現,小魚就不會再飛走。
沒辦法,誰讓有人眼紅,有人貪心不足。
本來張氏說捉的魚多了,家裏也吃不完,還說要送點給王氏,在古代孝順公婆是媳婦的頭等事,張氏這種想法其實也很正常。可是十月不同意,她怕某些人貪心不足,到時候天天來騷擾要魚就麻煩了。她還指著這些魚蝦發財呢。
看十月護著小魚死活不讓送王氏,最後張氏還是偏向了女兒。
十月說這捉魚的辦法是她想出來的,她還說要把小魚曬成幹,賣掉換錢。想到分家後,家裏很窮,雖然分了一點糧食,可是錢卻沒了,王氏給的三兩銀子去掉買房子的錢,剩下的也花不了多久,還有房頂的瓦要換。
還有學禮明年就要開始尋親事了,各種用錢的地方,張氏最後就也就由著十月去了。但是心裏還是有些內疚感。保守思想作祟下,張氏認為不把家裏的好吃的送公婆,總有種不孝感。
可是十月卻不管她那迂腐的思想,不是不孝,王氏現在過的比她們家好多了,要不是三爺爺家照顧自家,把房子低價賣給自家,那家裏還不知道,什麼時候能住上自己的房子呢!
等她家解決了溫飽問題,賺了錢吃穿不愁,再蓋一個大大的新房子,過上好日子以後,如果王氏做人不是太過份,她也不介意多孝敬她。算是看在爹的份上,想孝敬老人也沒啥。
對,十月對王氏印象並不好,感情也不算深厚,因為她畢竟不是原來的十月,沒理由自己還吃不好,穿不暖的情況下,還要把好東西先送別人的理由。再說,衝上次王氏來拿魚那不客氣的樣子,估計送魚上門一次,就會有一百次!
等到小魚小蝦曬成幹,可以收藏,蝦醬也發酵成好看的紅色,就可以賣了。
十月就對爹和娘說,她想去城裏的集市上看看。把小魚和小蝦賣掉換錢。
十月長這麼大,還從來沒有去城裏過,自然也沒趕過集,事實上連張氏和楊豎兩個也沒怎麼去過。原來在老宅家裏要是需要買鹽和家用,都是大哥楊德去城裏買。
包括村裏的人,沒事很少會進城閑逛的。
十月的提議很合理,家裏存的小魚幹挺多的,一時半會兒吃不完,再說了,想吃還可以現捉吃新鮮的。如果真合十月說的,這些曬幹的小魚,和蝦醬能賣錢的話,那肯定最好了。不如就去試一下。
一聽要進城,小信高興的手舞足蹈,他也是從出生就沒去過一次城裏,特別想去,一聽有機會當然就興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