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呃,這個,跟人打了個架,一點小傷而已啦,抹抹藥也就差不多了。”我稍顯不自在的回答道,打架打輸了的事情我不太想提,所以就想簡單的糊弄過去。
可惜安美嘉卻不依不撓,圍繞著我打架受傷的事情,問來問去。
一會兒問我是跟誰打的架?
一會兒又問我為什麼要跟他們打架?
最後還很懵懂的問我被打得那麼慘,怎麼不報警?
問題很複雜,老實講我不太想解釋,但是我考慮到需要跟安美嘉緩和關係,再加上她這麼問也是關心我,我也不好不回答。
所以隻能是一點一點的跟她解釋,把我跟李天賜的關係,跟薑浩天的關係,還有快遞店的事情,從頭到尾的說了個遍。
當然最後還有報警的問題,雖然她問的挺幼稚,但是我還是耐著性子跟她解釋了一下。
“現在國家雖然法律的規定很明確,聚眾鬥毆是要判刑的,但是如果參與者是學生的話,那就屬於特殊情況了。
一個原因是因為學生的年齡比較小,大都是未成年,再一個也是因為現在校園暴力太普遍了,我們國家那麼大,學校也很多,但是試問有幾個學校沒有打架的?
有人管嗎?
隻要不鬧大,就根本不會有人管的,你報警也沒用。
為什麼會造成這種情況?
原因有兩個。
一個是因為在學校和警察的眼中,學生都是小孩子,主要都是批評教育為主,不打死人或者把人弄殘的話,一般都隻是賠點醫藥費而已。
再一個,也是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從學校和警察的角度出發,他們也是不願意抓學生的。
因為一個很顯然的道理,如果學生聚眾鬥毆被抓了,那麼他所在的學校肯定就丟人丟大了,這個是會影響學校名聲的。
警察那裏也是一樣的道理,抓學生並不是一件多麼光榮的事情,這會讓上級領導覺得這個派出所的治安搞的很有問題。
試問一個派出所連它管轄範圍內,有限的學校裏麵的安寧和諧都保證不了,那它還憑什麼說保衛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
就這些情況,都還隻是抓五六個學生就會產生的問題。
如果派出所真要一下子抓了五六十個學生的話,那就完了,那就不光是學校和派出所的問題了,所在地的鄉鎮或者區,甚至於市領導,都會被上級處分的。
畢竟我們國家講究的是和諧社會,可大家都挺和諧的,就你這裏捅簍子,你說上級領導不處分你處分誰?
所以說啊,從下而上,從上而下,無論是小領導還是大領導,講的都是和諧,最起碼也得是表麵的和諧。
誰要是特立獨行搞的不和諧,那他肯定就要被上級領導給和諧掉的。”
一席話說到最後,說的我口幹舌燥的,我看著安美嘉,喘了兩口氣,才道:“怎麼樣?說了那麼多,解釋的夠清楚了吧?”
“嗯,我明白了。”安美嘉點頭,有些無奈的感慨道:“本來我一直想的挺簡單的,有事情就找警察,結果沒想到在關於學生打架這方麵,卻有著那麼多的內涵。”
我此刻也有些沉默,不知道怎麼的就想起了我以前被欺負的日子。
那個時候我是不打架的,可是我不打架就要被別人打。
試問當初我被欺負的時候,如果我去找警察的話,警察會管嗎?
很顯然警察不會管的,因為我並沒有被打的怎麼樣,警察最多找對方批評教育一下也就完了。
之後呢,之後我就被報複,再繼續挨打。
我現在帶著一幫兄弟經常跟別人打架,有時候我仔細想想也挺沒意思的。但是打架沒意思,什麼又有意思呢?
人生不過短短幾十年,最關鍵的還是要痛痛快快的活一場吧。
有一句歌詞寫的很好,我很喜歡。
歲月不知人間多少的憂傷,
何不瀟灑走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