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感覺很恥辱,但是我咬著牙接過來。
“還有生活費。”我緊緊的盯著項震,絕不妥協的向他要求道。
項震嘴角動了動,拿出皮夾,用食指和中指從裏麵夾出一張百元鈔票丟到我臉上:“給你!滿足了吧?”
我嗬嗬的冷笑,任憑那兩張鈔票刮過我的臉龐然後飄落在地上。
“項震,你打發叫花子呢?”
“打發叫花子可用不了一百塊。”項震嗤聲道,“你要是想跟叫花子一個待遇,那就隻有五毛了。”
這個男人曾經有多溫柔,現在就有多心狠,我對他根本就不該有一點點的幻想。
“項震,給我兩千,算是我借你的。”我冷漠的道。
“兩千?你拿這麼多錢幹什麼?”項震皺了皺眉。
“你放心,我會還你!”我一字一頓的說道。
項震想了想,把皮夾裏的幾張百元鈔票都丟給我:“隻有這些,多了沒有!我會給你記著帳,生了兒子就什麼事都沒有,不然,連本帶息一分錢不能少!”
粉色的紙幣飄落在地上,我低頭看著項震的腳尖,看著他挪動了步,踩在鈔票上。
我知道他是故意的,他是要徹底擊潰我僅剩的自尊,他和賀可軍已經準備好接手一個百依百順的我。
咬牙蹲下去,我當著他的麵,把五張鈔票撿起來,攥在手裏。
我要生活下去,不能沒有錢。
“你放心,我會還給你的。”
我拿著錢,轉身回去臥室,關上門倒在床上。
在這個世界上,我沒有人可以依靠,吃好!睡好!養好身體!我才有可能去更遠的地方找囡囡!
早晨醒來,我去給自己做了一頓好吃的,吃得飽飽的,把錢、證件和手機帶好出門。
站在小區門口,看著延伸的馬路,我仔細的想,帶走囡囡的人到底會往哪裏去。
窮到娶不上媳婦的地方,會花錢買媳婦,不會花錢買一個剛滿月的小女嬰,養大還要花本錢呢。
所以,還好,囡囡肯定在城市中,或許就還在這北城的某個房間裏。
我先去補了張手機卡放到手機裏,然後找了個複印社,打印了一摞尋人啟事。
複印社裏的人很同情我,建議我附上照片,可惜我沒有。
手機丟了,我手裏就再也沒有一張囡囡的照片,如果不是房間裏還有嬰兒床和她穿過的衣服、用過的東西,她簡直就像是沒存在過一樣。
謝過店員的好意,我拿著一摞隻有文字描述和聯係方式的有償尋人啟事,遞給每一個路過的人,在我路過的每個路口和每個小區門口,我都貼上。
我沒有錢,可我仍然在上麵印上懸賞五萬征求線索。
有錢能使鬼推磨,囡囡那麼小,賣也賣不出五萬的價格,我盼著那些人販子看到後,為了這五萬塊錢會把囡囡還給我。
很快,就有人打電話給我,問我是不是真的,還問我報沒報警。
我直接掛斷電話。
報警?報警有用嗎?上次那兩個警察自從走後就再也沒有了音訊,我能指望他們幫我找孩子?
複印的傳單發完了,我就去再複印,再發。
手機無數次的響起,帶給我無數次的希望,再無數次的撲滅希望。
當夜幕降臨,我疲憊的站在北城最熱鬧最繁華的市中心,茫然的看著眼前的霓虹閃爍。
又一天過去了嗎?怎麼這麼快?我還沒找到囡囡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