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花季少女不願回家,千杯不醉背後有著怎樣的經曆?(3 / 3)

為什麼要回去拉住你的手呢?因為我害怕自己離開你會難過。二十歲以前,我沒經曆過愛情和男人,所以我並不知道感情世界是怎麼一回事。我和你認錯撒嬌,和你道歉,因為我知道你是我的退路。我要保證你不會在我最困難的時候離開我,並且幫助我解決麻煩,很顯然,你十分願意為我效勞。

我愛你嗎?答案是愛的。但是仔細想想,你比我大,經曆的比我多,見識的比我廣。我是你的“被消費品”,在我心裏,你不愛我,隻是拿我當孩子哄。但是我對你好,真摯的好。你空虛的靈魂會因為我感到舒適,這種舒適感你是在夜場很多女孩子身上難以體會到的東西。或許以後會有人使你得到這種舒適感,但那個人,再也不會是我了。

其實我想了很久,覺得你愛不愛我都無所謂,我喜歡你,願意對你好就行。假如我們繼續下去,你和我之間年紀不是問題,感情不是問題,家庭也不是問題。大家各自生活,然後不去打擾對方,想念的時候打個電話,沒事的時候聊聊心裏話,偶爾吃飯見個麵,或者一起上個床去遠方旅行……直到最後,你死了,我陪著你一起就好。維持著一種讓人舒心的微妙關係和距離。像是父女一樣的親切,又像是朋友一般頑劣,或是戀人之間的互相疼愛,又或是知己那樣掏心掏肺……

有時候想想,在有生之年遇到你,我何其有幸,但又何其不幸?

我不允許自己那樣想事情了。因為我無法原諒自己和你。我備受道德煎熬,我覺得我過不了自己這一關。

我可以沒皮沒臉不溫不火,但我不能沒有自尊。

所以上麵的設定不成立,都是假的。沒有假如,你我的關係不必維持!

深想一下。想的更惡心一點。說不準我在你眼裏永遠都是和站街女一個概念的人物。夜總會是爛泥潭,我是在泥潭中和你認識的人,如果有一天你覺得我髒,其實也正常。人們常說“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漣而不妖”。我承認自己身上有妖氣,我不是開在泥潭中的蓮花。我是人,食人間煙火長大的姑娘,世俗了就世俗了,我還能怎樣。

張總。以後沒有大張總了。

恭喜你失戀了。你被老子甩了!

你失去我了,因為我不要你了。

2014.05.20.

( 反正我現在才發現,原來自己當時那麼那麼傻。心疼自己,心疼自己,心疼自己。重要的事情說三遍……)

因為我以前就有給人寫信的習慣,而且我有信友。家裏也還留下了很多關於以前的信件,還有蘇蘇和我,十幾歲的時候寫的那些東西,都在的。這封給張建輝的信我手寫了兩封,給自己留了一封,拿給他一封。我記得很清楚,我當初把信拿給了他,後麵的時候他哄我說信在辦公室放著,他不會放手的。實際上……他把信看完就燒毀了。

現在我的狀態,真是清醒的絕望。

既然前塵往事過去都過去了。今天我把它打出來麵世,然後,燒毀自己親手寫的那封信。當辜負變得冷淡,犧牲變得謹慎,比起大哭一場,不如將一切燒毀成灰燼更合我意。

另外,其實本仙女不是會死心的那種人。我雖然沒有了張建輝,無數次跟他鬧分手,到後頭親手推開他叫他滾,但我依然對愛情不死心。

如今我和愛情的關係變得很微妙——我討厭它懼怕它,但我會永遠等待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