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絲路貿易的衰落(1 / 3)

雍正元年(1723),原有準噶爾部派往青海,又接受清朝冊封為親王的和碩特部首領羅卜藏丹津,受策妄阿拉布坦煽動而叛亂,並多次掠擾西寧等地。清政府出兵很快平定了叛亂,羅卜藏丹津逃人準噶爾部。清王朝改西寧衛為西寧府,設立青海辦事大臣,分蒙古族為29旗,青海完全歸入清政府管轄之下。

雍正五年(1727),準噶爾部策妄阿拉布坦死,其子噶爾丹策零繼立,不斷發動騷亂。乾隆十年(1745),噶爾丹策零死,準噶爾部長期陷入內亂,乾隆二十年(1755),在部分準噶爾部頭目支持下,清軍分兩路攻人伊犁,曆時兩年,徹底取得平定準部叛亂的勝利。接著,清政府設伊犁將軍、參讚大臣、烏魯木齊都統和巴裏坤領隊大臣等重要官職,派兵進駐伊犁、阿城等地,進一步加強了對天山北路廣大地區的有效管轄。

清政府還於乾隆二十三至二十四年(1758~1759)平定了南疆維吾爾族上層大、小和卓木的叛亂;道光七年(1827),平定了大和卓木之孫張格爾在英國侵略者支持下的叛亂。大小和卓木叛亂被平定後,清嘯噶爾等地設參讚大臣、辦事大臣、領隊大臣,率兵駐守。瞎什噶爾參讚大臣歸伊犁將軍節製。

至此,天山南區盡歸清政府統轄,此後,天山南、北路統稱為新疆。

清政府完成了平定叛亂和鞏固西北邊疆之後,接著開始了對西北邊疆的大規模開發,主要體現在大興屯田。甘肅河西走廊和新疆地區成為屯田的主要區域。河西走廊地區在康、雍、乾時期屯田大開,不少綠洲得到開發,屯田數在全國名列前茅,所占比例甚高(見下表)。表中數據雖為甘肅全省屯田、屯糧數,但甘肅屯田主要在河西地區。

清代前期在新疆的屯田最初是以解決駐軍糧食而興起的,但它卻奠定了新疆地區農業經濟的基礎,對於促進新疆開發和經濟發展,產生了深遠影響。史稱“新疆屯田,始康熙之季”。並隨著天山南北地區的漸次歸附而由北向南擴展。首先是在北疆哈密、巴裏坤、吐魯番和額爾齊斯河一帶展開,以兵屯為主。乾隆年間,隨著平準戰爭的勝利,兵屯在天山南北地區全麵展開。其中,北疆著名的屯區有王堡、昌吉、羅克倫、樸成子、奎蘇、伊犁、晶河、庫爾哈拉、烏蘇、瑪納斯、葵巴什湖、塔爾巴哈台、木壘、奇台、濟木薩、牛毛湖、吉布庫、古城等18處。南疆著名的屯區有辟展、哈拉和卓、托克遜、哈喇沙爾、烏什、阿克蘇等6處。兵屯之外,還有犯屯、回屯、旗屯和民屯。犯屯即是遣送罪犯作為勞力進行的屯墾。據載:“乾隆四十年(1775)考核大數,兵一萬三千九百餘名,遣犯大約每年二千五百人之數,於南北疆共屯田二十八萬八千一百畝,而回屯、旗屯不在列,戶屯時墾地七十餘萬畝。”回屯就是組織新疆地區的維吾爾族百姓進行的屯墾;而旗屯則是八旗駐軍的屯墾。清前期曾不斷從新疆各地移民至伊犁,建寧遠城(伊寧),設立9屯,歲收額糧10萬石。至清末時,屯戶達11萬多人,屯戶人口占伊犁人口的大半,可見回屯規模不小。前文所引“戶屯時墾地七十餘萬畝”即是民間百姓的民屯,這應該是新疆屯墾中規模最大,範圍最廣的一種屯墾。此外,清政府還曾招募商人在新疆進行屯墾,這種形式的開墾在絲路北道沿線比較普遍。乾隆三十五年(1770),陝甘總督文綬奏稱“現在商民承墾具報成熟已十萬餘畝”。則商屯規模亦複不小。多種類型的屯田開墾,大大促進了新疆農業和整體經濟的發展。

雍正元年(1723),原有準噶爾部派往青海,又接受清朝冊封為親王的和碩特部首領羅卜藏丹津,受策妄阿拉布坦煽動而叛亂,並多次掠擾西寧等地。清政府出兵很快平定了叛亂,羅卜藏丹津逃人準噶爾部。清王朝改西寧衛為西寧府,設立青海辦事大臣,分蒙古族為29旗,青海完全歸入清政府管轄之下。

雍正五年(1727),準噶爾部策妄阿拉布坦死,其子噶爾丹策零繼立,不斷發動騷亂。乾隆十年(1745),噶爾丹策零死,準噶爾部長期陷入內亂,乾隆二十年(1755),在部分準噶爾部頭目支持下,清軍分兩路攻人伊犁,曆時兩年,徹底取得平定準部叛亂的勝利。接著,清政府設伊犁將軍、參讚大臣、烏魯木齊都統和巴裏坤領隊大臣等重要官職,派兵進駐伊犁、阿城等地,進一步加強了對天山北路廣大地區的有效管轄。

清政府還於乾隆二十三至二十四年(1758~1759)平定了南疆維吾爾族上層大、小和卓木的叛亂;道光七年(1827),平定了大和卓木之孫張格爾在英國侵略者支持下的叛亂。大小和卓木叛亂被平定後,清嘯噶爾等地設參讚大臣、辦事大臣、領隊大臣,率兵駐守。瞎什噶爾參讚大臣歸伊犁將軍節製。

至此,天山南區盡歸清政府統轄,此後,天山南、北路統稱為新疆。

清政府完成了平定叛亂和鞏固西北邊疆之後,接著開始了對西北邊疆的大規模開發,主要體現在大興屯田。甘肅河西走廊和新疆地區成為屯田的主要區域。河西走廊地區在康、雍、乾時期屯田大開,不少綠洲得到開發,屯田數在全國名列前茅,所占比例甚高(見下表)。表中數據雖為甘肅全省屯田、屯糧數,但甘肅屯田主要在河西地區。

清代前期在新疆的屯田最初是以解決駐軍糧食而興起的,但它卻奠定了新疆地區農業經濟的基礎,對於促進新疆開發和經濟發展,產生了深遠影響。史稱“新疆屯田,始康熙之季”。並隨著天山南北地區的漸次歸附而由北向南擴展。首先是在北疆哈密、巴裏坤、吐魯番和額爾齊斯河一帶展開,以兵屯為主。乾隆年間,隨著平準戰爭的勝利,兵屯在天山南北地區全麵展開。其中,北疆著名的屯區有王堡、昌吉、羅克倫、樸成子、奎蘇、伊犁、晶河、庫爾哈拉、烏蘇、瑪納斯、葵巴什湖、塔爾巴哈台、木壘、奇台、濟木薩、牛毛湖、吉布庫、古城等18處。南疆著名的屯區有辟展、哈拉和卓、托克遜、哈喇沙爾、烏什、阿克蘇等6處。兵屯之外,還有犯屯、回屯、旗屯和民屯。犯屯即是遣送罪犯作為勞力進行的屯墾。據載:“乾隆四十年(1775)考核大數,兵一萬三千九百餘名,遣犯大約每年二千五百人之數,於南北疆共屯田二十八萬八千一百畝,而回屯、旗屯不在列,戶屯時墾地七十餘萬畝。”回屯就是組織新疆地區的維吾爾族百姓進行的屯墾;而旗屯則是八旗駐軍的屯墾。清前期曾不斷從新疆各地移民至伊犁,建寧遠城(伊寧),設立9屯,歲收額糧10萬石。至清末時,屯戶達11萬多人,屯戶人口占伊犁人口的大半,可見回屯規模不小。前文所引“戶屯時墾地七十餘萬畝”即是民間百姓的民屯,這應該是新疆屯墾中規模最大,範圍最廣的一種屯墾。此外,清政府還曾招募商人在新疆進行屯墾,這種形式的開墾在絲路北道沿線比較普遍。乾隆三十五年(1770),陝甘總督文綬奏稱“現在商民承墾具報成熟已十萬餘畝”。則商屯規模亦複不小。多種類型的屯田開墾,大大促進了新疆農業和整體經濟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