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84章 心裏更沒底了(1 / 3)

穿著旗袍的服務生翩翩地走進來送水遞菜單。

葉梓看到上麵沒有價格,心裏更沒底了。

李銘遠則連菜單都沒有掀開直接說道,

“讓你們胡老板自己拿主意就行!”

“好的,李大少!”

葉梓聽李銘遠這麼一說,連忙合上了菜單,一並還給了服務生。

心想著,為什麼服務生稱呼叫獸是李大少呢?

還有剛才胡大哥也是這樣叫的。

有點奇怪呢!

“葉梓……”

“嗯?”葉梓一下子就抬起頭來看向了李銘遠,眨了眨眼問道,“教授,怎麼了?”

“說說今天這件事,作為屋主如何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李銘遠直接問道。

“教授是在考我嗎?”

“你不是法律係的學生嗎?”

“可是我剛大一,而且才剛上兩個多月的課,其中還有扣掉軍訓了一個月!”葉梓有些欲哭無淚地說道。

“沒事,說說你的看法!對了,上次的作業你也還沒交,連同這次一起交!”

“教授,我是大一的學生!”葉梓忍不住又提醒了一句。

換一句話說,就是她根本不在他的管轄權下。

“有問題嗎?”

“那個……等教授教到我們年級的時候,我一定保證按時按量完成作業的!”

“葉梓,你沒聽過一句古話嗎?”

“什麼?”

“一日為師終身為父,我給你上過兩節課,那麼就等於一輩子都是你的老師了!”

“額……”

“說吧,如果你說得出一個所以然的話,今天這頓我請!”

“真的?”葉梓頓時瞪大了雙眼驚喜地問道。

“放心,我不會言而無信的!”李銘遠嘴角揚起,露出了一抹若有似無的笑意。

“我覺得屋主可以行使的權利就是打電話報警,然後將他們通通抓起來關進監獄裏。”葉梓清了清嗓子後說道。

嗬嗬,這也是她最近聽宿舍裏熱議的一則帖子得出的結論。

那帖子主題是一個極品男的沒有經過她女朋友同意,將前女友及前女友的父母帶到了女友的家中住,最後這個男的連同前女友及前女友的父母通通被抓進局了。

“就這樣?”李銘遠沒有評價隻是淡淡地問了一句。

“教授,我要是哪裏說錯了,您別笑我。

畢竟我還沒學過,要是我學過了的話,我一定會分析得更準確到位的!”葉梓討好地說道。

“那你跟解釋一下什麼叫私闖民宅?”李銘遠又問道。

“就是沒有經過你的同意擅自進入你的家的陌生人啊!”葉梓眨了眨眼說道。

“根據《憲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害公民的住宅。

即公民住宅的不可侵犯是公民的一項基本權利,與公民的人身自由人格尊嚴等權利一樣同等重要,同樣受法律的保護。

基於此,我國《刑法》規定了“非法侵入住宅罪”,構成此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尚不夠刑事處罰的,處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的罰款或者警告。

在司法實踐中,區分"私闖民宅"罪與非罪的關鍵,主要從行為人主觀上是否故意,客觀上是非違背住宅主人意願強行侵入及主觀動機如:尋釁滋事等和社會危害性等方麵來予以認定。”李銘遠解釋到。

“哦!”葉梓此刻則目不轉睛地看著李銘遠,眼裏忍不住流露出崇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