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四章 三寸金蓮(1 / 2)

“你休息夠了嗎,走吧。”陸離拍拍阿蠻道。

此處還是在山上,既然公子宴沒來,他們就沒有援兵,若是此刻老三帶人追來,後果不堪設想。

阿蠻推開陸離的手,男人的肩膀可不能讓女人隨便拍,尤其還是個娘們兒,晦氣。

“沒良心的娘們兒,就知道催催催,感情不是你背著我走。”

阿蠻嘴上埋怨道,身子卻很誠實的在陸離身前彎下。

“真是上輩子欠你的。”

“我怎麼就給自己找了個祖宗。”

“你說你怎麼就這麼沉啊。”

阿蠻一路念念叨叨,嘴巴巴拉巴拉個講個不停。

“話癆啊你,給我閉嘴,小心把人招來。”陸離摸摸他的頭道。

阿蠻別開頭,拖離她的手掌。

“是是是,祖宗。”

他托著陸離的身子,小心在山間走著,避開荊棘,和嶙峋的怪石。

“你還好意思說,不是你把我拐杖落下了,我能需要你背?”

陸離撅著嘴道。

阿蠻嗤之以鼻,“你以為三條腿就能比兩條腿跑的快啊。”

哼,陸離沒辦法反駁。確實情況就是三條腿跑不過兩條腿,不,就是她自己兩條腿也跟不上阿蠻現在的速度。

她晃蕩著自己掛在阿蠻手臂上的小腳。

這腳長三寸,是典型江南小腳,就是傳說中的三寸金蓮。

貴人娶妻看腳。

腳小則說明賢良淑德,安分守己。

陸離覺得可笑,腳小跟人的品行能有什麼關係。

雖自本朝以來已經廢除舊吏,但仍有不少人在纏腳。

有人說廢除舊吏,不過是因著纏腳在上層流行,開國皇帝皇後皆起於微末,別說是纏足,就是有沒有鞋穿都不一定。

得顯皇後天天頂著一雙大腳行走在後宮,跟著後邊進宮的貴族小姐自是不同。

纏足就被當做舊吏廢除。

再到了現太後,原本是民間一唱花鼓戲的,自小跟著父親走南闖北,一雙大腳更是堪比男兒。

別說禁止纏足,那已經是憎恨了,可偏偏生了個喜歡小腳的兒子。

三寸小腳須自幼兒期時以布緊纏雙足,使足骨變形足形尖小,導致走路時如小童般,隻能以足跟行走。

由著普通人家的姑娘一般都需要活做,是以隻有大戶人家的姑娘纏腳。

陸離的母親就有一雙小腳。

長的美麗,能歌善舞,專門有人為她製作了高六尺的金蓮,用珠寶綢帶纓絡裝飾,使腳纖小屈上作新月狀,再穿上素襪在蓮花台上翩翩起舞,從而使舞姿更加優美。

月下起身漫舞的時候猶如清冷的仙子,步步生蓮。因此得了清竹仙子的美稱。

後來她再也不跳舞,再也不纏足,卻給陸離纏上了小腳。

陸離五六歲時開始纏足。其慘其痛。

纏足是把腳裹得“纖直”但不弓彎。

母親不顧她的眼淚與喊叫,長長的紗布一層一層的纏在腳上,就是夜裏睡著也不能拿下。

她頂著眼淚。

母親摸摸她的頭說,“我的阿離隻有裹好了小腳,才能跟一般女子不同。將來啊和姑爺幸幸福福,和和美美。”

她忍住眼淚,“姑爺是什麼,是糖嗎?”

母親一臉無奈的刮刮她的鼻子,“阿娘的傻陸離,就知道糖。”

那時候的陸離認為,母親都沒有否認,那就一定是糖了,裹好了有好多好多糖,那她也願意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