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超常發展的分層研究框架(1 / 3)

為了解決超常研究領域中的理論衝突,我提出了ced理論(dai, 2010; dai & renzulli, 2008),希望解決理論上的一些困境,為實踐找到可行的方案。ced框架的基本假設或前提是“差異化發展”——就能力、興趣、偏好和價值觀而言,每個人的自我發展總是朝著不同方向。這一方法將差異(個體差異)心理學和發展心理學綜合起來;在此之前,差異心理學和發展過程從來沒有充分地結合,而發展心理學也沒有很好地考慮過發展(包括天賦的發展)中的個體差異(horowitz, 2009)。人類生命體的自我組織和自我導向原則都支持著差異化發展這一研究趨勢。ced框架不僅可以解釋超常能力和卓越表現的發展,還可以解釋其他形式的差異化發展。我們可以將差異化發展分為四種分析水平:(1)氣質傾向或能力傾向(生物組成或生理水平);(2)獨特適應性(設計或程序水平);(3)對自我和未來的建構(意向水平);(4)社會-文化環境的分化作用(活動水平)。

(一) 層級1:氣質傾向或能力傾向(生物構成或生理水平)

有關超常能力的大多數研究屬於差異心理學和心理測量學傳統,這些研究描述的是“在生物組成或生理水平定義的天賦特質”。mcadams and pals(2006)主要關注在社會情境中運作的廣義的人格特質。人類能力的心理測量研究關注廣義或狹義的認知特質(e.g., carroll, 1993)。雖然人格特質和能力特質都是在測量基礎上相對而言的(即參照常模),並且具有差異性,但是我們常常對人格特質進行兩極化描述(例如,你是外向的人或者內向的人),而對能力特質進行單級描述(例如,你在iq高或者iq低)。

根據術語的使用習慣,能力傾向(aptitude)一般作為一種能力概念(例如,工作記憶容量、閱讀能力;just & carpenter, 1992; kyllonen & crystal, 1990),而氣質傾向(disposition)更多的作為一種人格概念(例如,尋求感官刺激(zuckerman, 2004)或超興奮性(ackerman, 2009))。能力或人格類型的大多數心理特質是先天後天互動形成的。也就是說,基因和心理特質並不是一一對應的關係。某種特定表現型(心理特質)是在環境刺激和行為互動中基因獨特表達的合力的產物(simonton, 2005)。

超常表現的特質解釋是以個體間差異為基礎的。然而為了預測差異化發展,隻從一些通則性或普遍性維度去理解個體間的差異是不夠的。因為除了個體間差異,能力或能力傾向的個體內差異也決定著發展的方向(ackerman, 2003; lohman, 1994b; lubinski & benbow, 2006)。這就是差異化發展的獨特性方麵,也是下一層分析水平試圖去把握的。

(二) 層級2:獨特適應性(生物設計水平)

特質法采用了一種還原主義策略,通過分離基本變量和溯源去簡化事物。然而,生物作為運作中的整體,擁有一種無法被任何特質(或者特質的組合)描述的組織複雜性。mcadams and pals(2006)使用“獨特適應性”(characteristic adaptation)這一術語來描述生物整體水平上的差異。適應性是“獨特的”,因為在人和環境的相互作用中存在非隨機的結構化規律,對獨特適應性的關注反映了一種共識:“人類在不同時間地點、社會角色中的動機、社會-認知和發展上的適應性是不同的。”(mcadams & pals, 2006, p.208)

獨特適應性包括人們適應環境的各種方式,從非常概括的(普遍的vs.特殊的)到非常具體的(例如隻對某個學科有強烈的興趣,或者隻喜歡某種類型的音樂)。在天賦潛能和卓越性發展的語境下,就天賦表現的能力類型(執行者vs.創造者)、領域(學術、藝術和人類服務)以及風格(創造型vs.熟練型)而言,獨特適應性體現了個體對某個發展方向和軌跡的偏好(tannenbaum, 1997)。

在“特質”概念和“獨特適應性”概念之間主要有三大差異。首先,特質常常是通則性的,假定某群體中的人在一般功能維度上有量的不同,而獨特適應性意味著人們在適應環境的方式上有質的差異。第二,特質是對人的一種靜態的去情境化的描述,具有長期的穩定性,在各種情境中都起作用;而獨特適應性是動態運作中的,有適用範圍的,涉及人與情境(以及內容-過程)實時的互動,從屬於微觀發展(即幾天、幾周或幾月的動態適應性;granott & parziale, 2002)。第三,特質是一種相對“純淨”的單維的認知、情感或意動品質,而獨特適應性是多維的整體性的,整合了認知、情感和動機功能(也就是“綜合性向”(aptitude complex);見ackerman, 2003)。因此在獨特適應性中,能力和傾向之間、認知和非認知(或“智力”和“非智力”)之間的界線是模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