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曆史和發展差距的諸多原因,少數民族貧困山區縣域金融機構如何支持新農村建設已成為當務之急,縣域金融機構如何更好地貫徹落實貨幣信貸政策,克服政策性與經營性矛盾,宏觀與微觀結合,解決突出問題,發揮縣域金融的整體合力對新農村建設是十分重要的。
一、臨潭縣農村經濟金融的主要特征
作為經濟欠發達的臨潭縣,2005年12月底全縣總人口14.91萬人,其中農業人口就達13.7萬人,占全縣總人口的92%,農業總產值10283萬元,僅占全縣國民總收入32788萬元的31。36%,農村人均純收入1295元,遠遠低於全國平均水平,屬國列扶貧縣,農業基礎設施薄弱,農民基本上靠天吃飯,財政屬“吃飯”財政,當年實現財政收入1674萬元,其中地方財政收入僅710萬元,根本無力支持農業投入;農業產業化和農村城鎮化處於起步階段,金融服務功能在縣域內被弱化,僅提供個人存款結算和支農信貸業務。
截至2005年12月底,臨潭縣共有農業銀行、農村信用社、郵政儲蓄金融機構經營網點17家,金融從業人員137人,網點數與最多時的1996年一相比減少11家。全縣金融機構各項存款餘額33262萬元,其中郵政儲蓄存款餘額2498萬元。各項貸款餘額25.411萬元,存貸占比為76.4%0其中農業貸款12236萬元,占各項貸款的比例為48%。雖然縣人行積極發揮窗口指導作用,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三農”的信貸投放力度,但仍滿足不了“三農”發展生產資金需要,僅滿足“三農”資金需求的50%左右。
二、金融支持新農村建設麵臨突出問題。
1。農村金融服務體係不健全,農村資金供求失衡。
目前,農村金融服務體係不健全。一方麵表現為金融機構網點急劇萎縮。近年來,臨潭縣金融機構網點減少11個,其中撤銷支行2個,撤銷儲蓄所1個,撤銷營業所4個,撤銷信用社4個。
另一方麵表現為金融機構信貸活動萎縮,商業銀行資金投向轉移,信貸權限上收,農村資金外流。單靠農村信用社難以完成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曆史重任。
2。政策性農村金融機構支農職能發揮不充分。
支持“三農”除需要財政資金、信貸資金的投入外,政策性金融機構應當發揮其特有的扶持功能。
但從目前的實際情況看,農發行臨潭辦事處已撤銷,政策性金融功能缺位,製約了金融支農作用的有效發揮。
3。農村信用社孤軍作戰,力量不足。
從目前情況看,農村資金供需矛盾突出。雖然縣人行積極發揮窗口指導作用,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三農”的信貸投放力度,但仍滿足不了“三農”發展生產資金的需要,2005年農信社累計發放農業貸款9816萬元,農行未發放農業貸款,僅滿足“三農”資金需。求的50%左右。
4。民間借貸活躍,但不利於農村穩定。
金融機構由於風險意識的增強,加之銀行資金運作考核周期與農業生產周期的不相適應,造成農業生產資金的青黃不接。民間融資雖然對農村經濟的發展起到了積極的促進作用。但如果不進行嚴格的規範和管理,有可能產生非法集資和地下錢莊洗錢等非法活動,加大農村金融風險。農民農業生產要借周轉資金,生病借醫療費,孩子上學借學費,由於這種借貸是私下進行的,缺乏規範,滋生了高利借貸者,高利借貸迫使一部分農民陷入貧困。
5。金融機構支持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缺位。
由於目前少數民族地區貧困縣農村經濟基礎薄弱,農村社會事業欠賬較多、發展滯後,這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金融機構增加信貸投放、支持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熱情和力度。
6。農村金融服務產品單一,創新滯後,服務功能弱化。缺乏服務品種創新,已木能滿足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