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說必看,我覺得我寫的書都不是那麼重要了,本來想賣個慘,可很多作者都這樣,我覺得就沒必要了,就說些心裏話吧!
說白了,生活誰容易了。就好像我們經常會說,生活叉叉了你,你還得笑臉相迎,因為你還得活下去。
我都忘記我當初寫書的初衷是為了什麼,肯定不像現在這樣迫切的想掙錢。
這本書怎麼來的,是我十一月二號那天下午兩點多,我突然睡醒了,爬起來寫了四章。然後到了七號才上傳的,我本來是想等月底的。我覺得劇情很好,肯定能火的,還是都市文。
抱著這樣的想法,我每天三更,近乎一萬字的更新。推薦票、點擊、評論的數量真的讓我告訴自己,每天兩更吧,三更和兩更沒差別,反正沒人看。我也懷疑過自己,我也懷疑過我是不是不適合寫書,可我想我是喜歡這個行業。
如果有書友能夠看見我更新的時間,都會發現是在十點以後到十二點這段時間。無數次十一二點我困了,我都是掐著自己的老腰寫了第三章,三千字,不會少一個字。
每次支持我寫下去的動力,是有人給我評論你寫的真的很好,有人給我打賞,有人給我提意見,的時候,我都會在文中改動。是少數的你們,我才能夠有勇氣繼續堅持下去。即便是安慰我,我覺得都足夠了。
真的,無數次我都告訴自己,兩更就行了,可我還是寫了三章。
至於噴我寫的東西的,我從來不理會,我也不會在意。文中的楊簇和我一樣,拿了一萬塊錢出去闖蕩,我快一年了,一事無成,他倒好了,成了大明星。
很多人說不現實,這就是生活中的我。我做了很多工作,我不喜歡朝九晚五的工作,我便辭職去做兼職。
要交房租、水電煤氣、網費、話費、還要吃飯買衣服,這些都是需要花錢的。如果我不去做一些工作用來補貼,月底個個賬單就來了,是需要錢的。好在這樣自由,我比較喜歡自由,也許年輕時候很窮是一種寶貴的財富,這樣自在。
我是一個很宅的人,我可以待在家裏幾個月不出門的那種。
女主為什麼是林允兒,我覺得是因為她對世界的充滿著好奇吸引了我。我開微博就關注了她、崔老師和胡歌。
我和她的粉絲不一樣,我不會去訪問她的微博,也不會去給她評論。我知道她是我的一個夢,不可觸及,就好像我爸當年喜歡王祖賢一樣。難不成喜歡,就一定要得到嗎?至少我不是這麼認為的。
文中父母的關係,也是我的現實生活的真實寫照。他們很關心我的,我媽總說要是沒錢了給我說,不要去找別人借,可我這麼大的人了,怎麼好意思開口,不過我和我爸的關係真的跟仇人一般。
寫書真的特別不容易,特別是對我們這種在底層的作者而言。每天做夢的時候都能夠夢見後台發來站短有推薦了,別人打賞了。
這段時間夢見過好幾次別人給我打賞白銀盟主、黃金盟主,我都是笑著醒來,然後坐了起來打開後台一看,開始拍著腦門自嘲,把被子一蓋又睡過去。
沒錯,我是夜貓子,大半夜不睡覺的那種,能夠拖到第二天的五六點鍾,總喜歡想東想西。
最後說點正經的,以後無論你們從哪個渠道看到我寫的書,看書的時候能夠默默的說一句寫的挺好的,即便我聽不見,我都是幸福的。
我很開心能夠寫書給你們看,也希望很多年後,你們一直看著我的書也很開心。
訂閱隨緣,如果有人看過我以前的書,我最喜歡說的就是你喜歡就好,就算那啥盜什麼玩意的我也不介意。現在依舊如此。
建立了一個扣扣群,群號是:.
以後建立的群,不會要大家訂閱了才能夠進,隻希望你是真心喜歡我寫的東西,就足夠了。
謝謝大家,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