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例1:
關於建立中國工程院有關問題的請示
國務院:
近年來,我國科學家、工程技術專家和有關人士,曾多次提出建立中國工程院問題。
全國政協七屆五次會議和中國科學院第六次學部委員大會期間,不少政協委員、學部委員和工程技術專家,又先後提出提案和建議。黨中央和國務院領導同誌十分重視這一建議。曾就建立中國工程院問題,多次作過批示。根據黨中央和國務院領導同誌的批示精神,組成了專家研究小組,經過廣泛調查研究,聽取各方麵人士和有關產業部門的意見,進行反複醞釀和討論,形成工程院的初步方案。現就建立中國工程院的有關問題報告如下。
一、關於建立中國工程院的必要性。(略)
二、關於組建中國工程院的一些原則。(略)
(一)關於名稱(略)
(二)關於中國工程院的性質和作用(略)
(三)關於中國工程院成員的稱謂(略)
(四)關於中國工程院與中國科學院(學部)的關係(略)
(五)關於中國工程院院士的標準和條件(略)
(六)關於中國工程院第一批院士的產生及以後的增選製度(略)
(七)關於中國工程院的領導體製及學部設置(略)
三、關於中國工程院的籌建工作及進度安排(略)
以上請示當否,請批示。
國家科委(蓋章)
中國科學院(蓋章)
××××年十一月十日
範例2:
關於《會計人員職權條例》中“總會計師”
既是行政職務又是技術職稱的請示
財政部:
國務院××××年國發〔××××〕××號通知頒發的《會計人員職權條例》規定,會計人員技術職稱分為總會計師、會計師、助理會計師、會計員四種,其中“總會計師”既是行政職務,又作為技術職稱。在執行中,工廠總會計師按《條例》規定,負責全廠的財務會計事宜。可是每個工廠,尤其大工廠,授予總會計師職稱的人有四五人,究竟由哪一位負責全廠的財務會計事宜,執行總會計師的職責與權限呢?我們認為宜將行政職務與技術職稱分開。總會計師為行政職務,不再作為技術職稱,比照最近國務院頒發的《工程技術幹部技術職稱暫行規定》將《條例》第五章規定的會計人員職稱的“總會計師”改為“高級會計師”。
以上意見是否妥當,請指示。
××省財政廳(蓋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