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解散了,葉舒華如願以償回家吃白食,吃白食的人沒人權啊,每天在家洗衣做飯帶娃掃地,葉小姐活生生混成了葉保姆,而指使她幹活的還不是別人,正是母親王翠芬同誌!

王翠芬作為整個葉家最寵葉舒華的人,林紅梅都在私底下抱怨婆婆快把小姑子寵成三歲小孩了,她這麼要求葉舒華當然不是虐待,而是王翠芬之前在食堂就發現,本來做事還含糊的小閨女,自從生了半個月的病又養了半個月身子以後,好像就有點養廢了——

切菜切得亂七八糟;洗碗洗得笨手笨腳;在食堂還輪不到她掌勺,暫時看不出廚藝退步了多少,但是就她那慢慢吞吞、千辛萬苦點著柴火的樣子,王翠芬已經不抱希望,這個小閨女基本是半個廢人了。

王翠芬是又寵孩子又不失理智的母親,她是真心希望葉舒華嫁人後過上好日子,而不是歡歡喜喜出嫁、沒幾天因為不會任何家務被婆家趕回娘家,那就必須開始七十年代版的“新娘教程”了。

剛好秋收季已經過去,地裏還有活幹但已經不用像行軍打仗一樣拚命,王翠芬還有餘力給葉舒華布置任務,並每天回家檢查她的“功課情況”。

於是葉舒華名義上在家吃白食,卻依然每天把自己累成死狗,她之前去食堂還有工分拿有口糧分,累也算累得有意義,而現在就完全是義務勞動,不隻她娘挑刺,兩個嫂子還在旁邊看似鼓勵,實則煽風點火說一些“我娘家十歲的小妹都能炒幾個好菜了,小妹還是要努力啊”之類的話。

當然林紅梅和宋秀秀暗戳戳的刀子戳不到葉舒華,上輩子的葉大小姐十指不沾陽春水,如今她能夠勉強完成她娘每天布置的任務,實際上是撐起這個家、七八口人的吃喝拉撒,簡直就是奇跡好嗎,葉舒華都覺得自己牛逼壞了。

可惜幹家務在她眼裏實在不算必備技能,因為她遲早是要嫁進城的女人,按現在的社會風氣,沒人專門為了結婚買新房,基本上是一大家子住一起,婆家有婆婆有奶奶等能幹的女人,她可能都沒有發揮的空間。再過一二十年,可以分家了,正好去請保姆,這些花點錢就能解決的事情,根本用不著她費心。

王翠芬同誌是她母親,母親大人吩咐的任務不能不做,做的不好葉舒華不自卑,做得好也沒什麼可高興的,她的態度說白了就是在應付任務,嫂子們的挖苦純屬耳旁風,比起為她們的話不高興,葉舒華更擔心她再這樣“一門不出二門不邁”下去,看好的飯票可能都被別人順走了。

葉舒華一邊在家累成狗,一邊危機感滿滿,突然有一天傍晚,王翠芬同誌對她說:“小妹,趁著天還沒黑,幫我去知青點請小宋過來吃飯。”

這突如其來的吩咐,把正好對小宋同誌起了賊心、正在尋找機會行動的葉舒華嚇的一激靈,一瞬間還以為她娘火眼金睛,已經看破了她的意圖,下意識的問了句:“什麼?”

王翠芬大概把她這話當不樂意,放軟了聲音哄道:“這可是你爹吩咐的,要請小宋來家裏吃飯感謝他,你板著臉小心你爹不高興。”

葉舒華現在已經很討隊長父親的歡心,證據就是上周葉隊長去公社開會,居然給她揣回了兩顆糖,隊長父親輕描淡寫,說是供銷社的朋友太熱情一定要給他,可葉舒華有葉小妹的記憶,從小隊長父親也沒給她帶過糖啊,當然從葉大哥到葉三哥的待遇通通都一樣。

所以葉舒華有信心,她現在絕對是隊長父親最貼心的小棉襖了,吃不到肉,能吃顆糖也不錯,從那天起,她又對討好隊長父親這件事重燃了熱情,爭取讓隊長父親下次去公社開會給她多帶兩顆糖,這樣她就可以吃四天了\\(≧▽≦)br

而現在王翠芬同誌說小宋是葉隊長的貴客,葉舒華就算沒有小心思,也必須響應隊長父親的號召熱情備至,何況她對小宋同誌還有著不可描述的打算,這就叫剛打瞌睡就有人送枕頭,心想事成啊!

葉舒華心裏其實正美呢,恨不得立刻把小宋同誌綁到家裏來。

可那樣的話,她娘絕對分分鍾把她看穿啊。

為了自己的腿著想,葉舒華決定在王翠芬同誌麵前用上三十六計之欲擒故縱,這也是她娘剛才的誤解給她的靈感——與其讓她娘看出她的小心思後,聯合隊長父親對她進行男女混合雙打,還不如就讓王同誌認為她抗拒小宋同誌到底,至少王同誌並沒有為她的態度生氣,心情還挺不錯的在哄著她。

說幹就幹,葉舒華繼續撅著嘴抱怨道:“爹可是大隊長,有什麼需要感謝一個小知青的。”

王翠芬果然眉開眼笑,她知道小宋那幾個知青都挺招隊裏的姑娘喜歡,不少姑娘為了他們爭風吃醋,名聲都快要不好了,她們父母都急著把不省心的閨女嫁出去呢。

還是她家姑娘聽話又懂事,知青長得再斯文又怎樣?不是良人,她家小妹都不多看一眼。王翠芬一邊自豪,一邊耐心解釋道,“小宋可不是別的小知青,他能幹著呢,前兩天隊裏拖拉機出了點毛病,你爹急著正要去公社找師傅來看,剛好碰到小宋,小宋說他可以先試試,跟著你爹過去一看,不到半個小時,拖拉機果然修好了,不但沒耽誤隊裏的活,還節省了請師傅要備的好酒好菜,你說咱們要不要請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