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2 / 2)

“今天雖然多了一家賣筍的,把我們的生意也搶了一些。不過,最後我們把筍子背到酒樓裏,還是賣出去了。而且那家酒樓還每天跟我們訂了十五斤的筍子,每斤兩文錢。”

李清這話一出,所有人臉上的笑容包都包不住了。以後每天都有三十文的收入,這對李家眾人來說,真的是一個非常好的消息。

“大妹,大妹夫,你們就放心跟著我們幹,娘說了她還會想辦法弄些別的,讓我們一年都有筍子賣。”李有金笑容滿麵地接著說道。

這個消息可比每天三十文的收入還要振奮人心。

“娘,真的嗎?你真的能辦到。”李小妹歡喜地問道。

“娘也不是很確定,我隻能說試試。”李清不好意思地摸了摸鼻子,看著一家子高興的樣子,這萬一要是失敗了,又該如何是好?

這想法一出,李清立即拍了一下頭,真是白癡,事情還沒辦,就想著失敗了,真是笨蛋一個。

“好了,等我跟你們大哥把飯吃了再說。”李清趕緊轉移一下話題,免得等一下他們問起她接下來該怎麼做,她還不知道怎麼回答。

聽李清這麼說,眾人當然不好再問什麼了,該做什麼的做什麼,該吃飯的吃飯,不一會兒,圍在一起的一家子便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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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了剩飯,李清便把今天得到的好東西從背簍裏拿了出來。

先說這雞下水,理好,洗好跟泡辣一起炒,一份美食就出來了。

至於這雞腳,鴨腳要是有鹵料,自己鹵一下,肯定又是一盤好菜。不過,頓了鹵料也難不到她,她還是可以做紅燒的。別人紅燒辣子雞,現在沒這個條件,戲燒辣子雞腳也不錯。

記得小的時候,家裏殺了雞,雞腳大人是不許吃的,說是吃了雞腳以後讀書寫字,那字就會像雞抓了的(意思就是說寫不好,就跟鬼畫副似的。)

豬血小孩子也不能吃,說是吃了人不聰明。

其實這些說法都是假的。據李清小姑分析,其實就是家裏窮,殺一隻雞,雞腿雞胸這些好的肉多的肉,都給小孩子吃了。小孩子好的,大人就吃點差的。那些雞頭,雞腳,雞脖子都沒什麼肉,就留給大人吃。

總不能殺一隻雞全給小孩子吃了,大人什麼都不吃吧。所以才會有這一說法,雞腳你別吃,吃了以後寫字寫不好。

這一說話,李清覺得十分的有理。要不然,現在沒見大人對小孩子說,你別吃那鹵雞腳喲,你吃了以後字寫不好喲......

想遠了,要是有鹵料,還有雞腳這些非常多的話,李清覺得賣鹵雞腳生意肯定會很不錯的。

可是想法雖然很好,可是做出來卻是非常的難。主要是沒有材料。要做鹵雞腳的生意,這沒雞腳可不行。所以這就叫著巧婦難為無米之炊。

沒有材料,李清就算有好主意,也是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