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官鬻爵,這個成語在華夏有著悠久的曆史。在最初的統一王朝——秦始皇帝時代,它就有了“市場”。在史書典籍中有著明確的記載:“納粟千石,拜爵一級。”但是,那時還尚無“賣官鬻爵”一說,它的形成年代應該是秦王朝後麵的一個朝代——漢朝。
據華夏史料記載,曆史上最早出現的不是賣官,而是鬻爵。
所謂鬻爵是指用爵位來換取糧食,與錢尚無幹係,目的是救災。可以說鬻爵是國家在麵臨自然災害時,因糧食不足而采取的應急措施。而賣官則始於漢朝——漢武帝時代。
稍讀一點史書的人,都知道漢武帝有雄心大略,邊關多事,國庫開銷甚大。采用爵位換取糧食的做法,早已不足以解決當時的問題。於是,他便出賣官位,以增加收入,支付那龐大的軍事開支。至此,賣官鬻爵才合二為一。
漢朝稱“賣官”為“貲選”,當初規定除有市籍的商人以外,凡繳納一定資財的,可以自備車馬服裝,到京師等候選用。後來又逐步擴大範圍,不僅解除了對商人的限製,還新增賣武功爵。
“主人,”係統抬頭看了看沙漠綠洲另外一位大魔頭宮殿式的府第,很老實地對在寧肖說。“這個大魔頭,要比前麵的那一位聰明得多。這不,他還沒當上魔王,就到處許願,引來了許多小魔頭的投資,還附送上這麼一座豪華奢侈的大宮殿。”
“還沒有當上魔王,就如此賣官鬻爵。如若當上了魔頭,這魔界肯定在亂了套。”
“那你可以先行處理一下啊!”寧肖微微一笑,在提示著。
“嗯,我去跟他交交手再說!”係統就如此答複著。
然而,隨著時間的推移,賣官鬻爵就變成了味,性質發生了變化,與其初衷越離越遠,成為各個王朝的君主搜刮民脂民膏的一種無恥手段(買官者的金錢最終會以不同的方式榨取於民),而且賣官的手法也不斷翻新。
例如東漢桓帝就采取了拍賣的方式賣官,官職不公開定價,誰出價高就賣給誰,而且隻收通貨。漢靈帝更是“精明”,不僅“開西邸賣官”,成立了專門負責賣官的機構,而且還公開做“廣告”,在長安鴻都門外貼上鬥大的金字:輸粟補官,二千石!高級官“錢二千萬
文;四百石!中級官“錢四百萬文……而且還允許賒帳,到任後限期加倍還欠。
一個叫崔烈的大富翁,僅用五百萬就買得司徒官位,靈帝為此很是懊悔:“早知如此,當標價千萬才是。”
不過,漢靈帝賣官雖然做得有些荒唐,但畢竟還屬於體製內的行為,具有國家的性質,且收入都歸了國庫。可是到了後來,賣官鬻爵竟發展到個體經營,成了“私營”性質”。
南北朝魏國寵臣元暉做吏部尚書,就曾公開賣過官,標價是:一等郡官帛二千匹,二等一千匹,三等五百匹。唐朝韋皇後和她的女兒安樂公主聯手賣官,隻要交上足夠的銀兩,母女倆就用皇帝的名義通知中書省發布“任職書”。
最可笑的要數唐昭宗時的宰相韋貽範了。他上台不久,就靠封官許願的手段,撈了不少油水,屬於“貨未出手,先收訂金”。沒待他的許願完全兌現,他的母親死了。按照當時風俗,他被免職回家守喪。這一免職不要緊,可急煞了那些受封受許者,他們紛紛吵上門來,要求退還買官錢。韋貽範無奈,不待守喪期滿,便要求提前恢複了相位。他複位後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迫不及待地還債——給那些債主們封官晉爵。
“主人!”
就當寧肖把手上的史書看到這兒時,傷痕累累的係統突然出現在了她的麵前。驚得她不得不放下正在看的史書。
“怎麼回事?以你的身手,不應該受傷如此嚴重!”
“唉,主人!那魔頭身手也不錯,身上的法寶也很多,而且還很厲害!”
“哦!”寧肖想了想,就抬頭去注視正在給係統擦拭傷口的小香爐望去。
“真沒用!”小香爐一邊心疼地給係統擦著傷痕,一邊還在跟他嘟囔。“不就是一個魔頭,還把你揍成這樣?他有法寶,你也有啊!我就是天地間最厲害的法寶……”
“噗哧!”寧肖一笑。於是,她就對小香爐囑咐著:“待小柳傷好後,你就帶著他去會會那個魔頭吧!看看,小柳是否言過其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