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到大理寺按秩序審查到來寶這件案子時,已經是第二年冬天了,也就是說來寶在監獄裏已經關了一年多。
來寶在監獄裏關這麼久除了不能回家,沒有自由外,對他本人來說是十分有利的。他在監獄裏吃得好,喝得好,他在靜心學習看書,他的文彩,書法,大有長進,而且身體也越來越好。
他仿佛不是在坐牢,他好像在讀書學習,他在充分利用時間,他還想考試中狀元。他已經知道了當官,有功名的優越性,他要出人頭地,他把書當成自已的仇人,一本本地啃,一本本地抄。他堅信自已會有出人頭第的日子,他的監房裏堆滿了書。
大理寺的人看完來寶的案卷,當時分成兩派,年老的一派人認為來寶文章出眾,家庭富庶,他是一個地地道道的讀書人。他不可能同盜殺耕牛的罪犯同流合汙,他肯定是冤枉的,絕對是王大忠栽贓陷害他。
年輕的一派卻認為來寶肯定與盜殺耕牛的罪犯是一夥的,王大忠他們這麼多人一直指證來寶,證據確鑿,合情合理。雙方爭執不休,誰也說服不了誰,最後大理寺主持就寫成一份奏折上報皇帝,由皇帝裁決。
等皇帝看到奏折時又是第二年春天了,高宗皇帝看到奏折十分憤怒,他批示大理寺嚴查,對凶手嚴懲不貸。
大理寺為了公平,謹慎,起見,從兩派人中各抽一個人下來聯合調查這個案子。
年紀大的一派是李重均,年輕的一派是狄仁傑,這兩個人都是明經出生,都在大理寺任寺丞,兩個人一樣的級別,一樣的官職。大理寺對這個案子十分重視,唯恐出錯,才選派這兩個互相對立的人一同來調查。他們這麼做就是讓他倆互相牽製,互相監督,不能徇私枉法。
狄仁傑與李重均兩個人喬裝打扮成商人,一個隻帶了一個隨從就悄悄地來到了雍州萬年縣。
他倆到萬年縣後並沒有去找縣令,他倆微服私防分頭查。
狄仁傑到水鄉鎮仔細地查,很快他不光是發現了來寶的不少劣跡,也發現了香兒是淫蕩之人。他根據來寶的為人判斷出來寶這個人膽大包天,狡詐異常,應該是參與了盜殺耕牛的事。
他與李重均兩個人走回縣城互相交流了兩個人調查的結果後,他提議用酷刑審迅來寶,否則來寶不會認罪。他的理由就是王大忠與老鼠子的死,極有可能是唐縣尉幹的,唐縣尉與香兒有奸情。唐縣尉維護來寶所以對王大忠與老鼠子進行了殺人滅口。
可李重均偏偏反對,李重均講來寶從小聰明過人,勤學好問,他是個典型上進的好青年。他家條件優越,不愁吃喝,他一心隻埋頭苦讀,他那有時間,心思去盜牛。
狄仁傑與李重均爭執不休,互不相讓,一個堅持要用酷刑逼著來寶講實話,一個堅決反對。兩個人爭執了很久無法達成統一的認識,兩個人就去找縣令,爭求縣令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