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規定商人低下的社會等級。士農工商是中丨國古代居民的等級序列,商人位居最低層。統治者為別尊卑,明貴賤,實行居民按等級消費的辦法。不同等級的居民在居住房屋的高低、大小,衣服的質料、樣式上都有很大的不同。朱元璋建明後,以掃除胡俗,恢複禮製為己任,承襲了這一製度,洪武十四年(令,“農民之家許穿綢紗絹布,商賈之家止許穿絹布。如農民之家,但有一人為商賈者,亦不許穿綢紗”連番的打擊下,大明初年的商業可以說是漢唐宋後最差的,但這種規律畢竟不是人為的改變就能改變的,經過朱元璋大力肅貪,發展農本經濟,大明的經濟大為發展,尤其是經過永樂六次下西洋,大明的商業再一次興盛發展起來,但按照祖宗規矩,商人是賤民,堂堂大明從商業中獲得的好處竟微乎其微,商業稅收一直沒能確定下來,明明可以充盈大明的國庫的好機會,卻礙於祖宗規矩,一直提不上日程來,每次看到那些商人依托各種戶籍,從事經營活動,且因為國家不能對他們的正常經營提供保護,便隻能托庇於地主豪強,官員貴胄,早與他們結成了利益共同體,朝廷想收商稅,卻毫無根據,如此一來,祖宗規矩反而成了商人的一大保障,讓朝廷也奈何不得!這便是祖宗規矩的悲哀。雖說祖宗規矩種種的不適應,但對於朱元璋的兩個規矩卻是大為支持,第一個以曆史教訓為鑒,規定後宮、外戚、親王(把非太子的兒子分封到各地)不得幹政,這條規矩無疑是正確的,後宮多是女人除了武則天這位特例外,她們沒有政治素養和才幹,也不方便拋頭露麵。所以隻能依仗其父兄,以及背後的家族,久而久之朝政便亂了,漢代劉邦後的呂後便是如此,大明皇後馬氏勤於內治,史書記載宋朝的皇後大都比較賢良,馬氏就將宋代的家法彙編成冊,讓後妃們朝夕攻讀。正是由於馬皇後的這一措施,使得明朝的皇後賢惠的占了大多數,也很少出現外,戚,專,權的局麵,可以說洪武爺這條規矩無論是建文帝,還是永樂,洪熙都繼承的很好,更別說為防,外,戚,專,權,製定出了“公主俱選庶民子貌美者尚之,不許文武大臣子弟幹預”的律法。規定駙馬須從平民或低,級,官,吏,家,庭中選取,而且子弟被選中的人家,近親中便不能再出仕為官,即使已經做著官的也得退休回家,駙馬終生隻拿俸祿而不能為官,這項規定可以說極具遠見。第二個就是太監不得幹政了,楊士奇對太監並沒有多大的偏見,甚至覺得這些太監都是可憐人,但作為一個閣臣,與朝局而言,太監是個不穩定因素,開國皇帝多半都勤於政事,所以朝政也清明,各種規矩是都遵守,在各種秩序、規章製度遵守的情況下,國家必然是往好的方向發展,加上開國皇帝多半從殺伐走過來,善於借鑒前朝史書,必然對後宮、太監多有防備,而後來的皇帝就未必能保證了,他們自幼長在宮中,沒親眼見過後宮、太監幹政的局麵,加上皇帝自幼,一切就由宦,官照管。宦,官照管皇帝的日常起居,熟悉皇帝的性情習慣,是皇帝身邊唯一的親信。當皇帝長大成人,要求拿回本來就屬於自己的政,治,權,力的時候,必然地同企圖繼續專,權的外,戚,集,團產生矛盾。在同外,戚,集,團的鬥,爭中,宦,官也就天然地成為皇帝的盟友。於是,在宦,官的協助下,皇帝奪回了政,權。奪,回,政,權之後,有功的宦,官“遂享土地之封,超登公卿之位”,國,家的權,力便落到了這寫有功的宦,官手中。然而,當皇帝死去,新君繼位,宦,官由於政,治,身,份,卑,賤而不能輔,政,於是又有新的外,戚上台。這種外,戚,宦,官輪流專,權的局麵,無論是東漢,還是後來的大唐差不多如此,所以防止太監幹政是極有必要的,這也是他為何明知皇帝是有意在培養太監,也執意來勸說了。
“話雖如此,可內外臣僚,莫由親接,所與居者,唯閹宦而已,陛下雄才偉略,自能駕馭太監,可陛下以後呢,一旦太子年弱,所信任者唯有太監,此時太監趁機把持朝政,豈不是東漢之禍端?“楊士奇大聲道。
朱瞻基朱筆未停,聽了楊士奇的質疑,並沒有立即應答,而是問了句:“楊愛卿覺得天下興亡,匹夫有責這句話兒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