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之妙,在於不是將朱熹的理學教條生搬硬套,而是以自身體會,延伸闡述,加上吳大事的文筆不錯,這樣的一篇有理有據,妙筆生花的文章,自是吸引了眾人的眼球,不少文人墨客寫來讚揚的文章,留下如”先生上無所傳,而聞道最早,身體力驗,隻在走趨語默之間,出作入息,刻刻不忘。久之,自成片段……一切玄遠之言,絕口不道”。而吳與弼賦詩感慨雲:”荊棘場中二十年,中間回首實堪憐。欲從何處求心性,日用由來總是天”。將一個把”天理”、”居敬”、”踐行”,作為自己日常行為的規範,表現出三者一體化的特征,這是他哲學思想體係的一個突出特點。”深悟、靜虛、動直”,又是吳與弼一個反思式的認識方法。因此其轟動效果不言而喻了,當天就加印了三萬張才算滿足了要求。
開局就取得了如此效果,接下來的幾個月裏,大明學風可謂是八個欄目當中最火爆,最吸引眼球的欄目了,一來,在吳與弼打開的局麵下,越來越多大家加入其中探討,使得理學的有用之物迅速的被人吸收,當然了其中糟粕也引起了不少攻擊,其中最猛烈當屬漸漸興起,壯大的心學了,隨著元代以明初,朱程理學講究格物致知,朱熹認為太極是宇宙的根本和本體,太極本身包含了理與氣,理在先,氣在後。太極之理是一切理的綜合,它至善至美,超越時空,是“萬善”的道德標準。在人性論上,朱熹認為人有“天命之性”和“氣質之性”,前者源於太極之理,是絕對的善;後者則有清濁之分,善惡之別。人們應該通過“居敬”、“窮理”來變化氣質。朱熹還把理推及人類社會曆史,認為“三綱五常”都是理的“流行”,人們應當“去人欲,存天理”,自覺遵守三綱五常的封建道德規範。這樣的理論,漸漸引起了不少人的不滿,其中以程頤最是可怕,程頤為人嚴肅剛正,神聖不可侵犯,甚至不通人情,實為後世所見的“道學臉孔”。在婦女貞操方麵,程頤認為:“……凡取以配身也,若取失節者以配身,是己失節也。”有人問程頤先生曰:「寡婦貧苦無依,能不能再嫁乎哉?」,程頤則提出「絕對不能,有些人怕凍死餓死,才用饑寒作為藉口,要知道,餓死事小,失節事大。」,這樣的幾乎苛責的觀點,自是不討喜,尤以繼承宋代陸九淵強調“心即是理”,心學學派,他們認為,“理”即最高的道理不需外求,而從自己心裏即可得到。這種學問,在漸漸日益壯大的心學派繼承並發揚光大,並以講會的形式傳播到民間,其中又以泰州學派將其說法推向一個極端,認為由於理存在於心中,因此“人人可以成堯舜”,即使不是讀書人的平民百姓、也可以成為聖人。在民間也吸引了大量的學者,其中還有不少官員也對此吹捧備至。
他們對於**的正麵主張和看法,由於心即理,因此人欲與天理,不再如朱熹所認為的那樣對立,因此是可以被正麵接受的,
“心者身下主宰,目雖視而所以視者,心也;耳雖聽而所以聽者,心也;口與四肢雖言動而所以言動者,心也”,“凡知覺處便是心”(《傳習錄》下)。“心”即“我的靈明”,“我的靈明便是天地鬼神的主宰”,“離卻我的靈明,便沒有天地鬼神萬物了”(同上)。“位天地,育萬物,未有出於吾心之外者”(《紫陽書院集序》)。“先聲遊南鎮,一友人指岩中花樹,問曰:‘天下無心外之物,如此花樹在深山中自開自落,於我心亦何關?’先生回答說:‘你未看此花時,此花與汝心同歸於寂;你來看此花時,則此花顏色一時明白起來,便知此花不在你的心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