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國明要進國營企業,林星辰知道這是不可能的。
先別說李家沒有這樣的關係,李國明在國營企業也坐不住啊!
他生來就是要做生意的主兒,怎麼可能一天到晚待在辦公室裏無所事事。
可是現在林星辰也沒有辦法說服李國明去做個體戶。
畢竟現在個體戶地位低,雖然因為市場競爭小,基本都是穩賺不賠的。
可沒到不得已的地步,也沒人願意去做。
除非就是迫切需要用錢,鑽到錢眼子裏去了。
而且原劇情裏,李國明去批發服裝也是因為自暴自棄,想著反正他一個工廠機修工怎麼樣都比不過國營企業的職工,不如多賺點錢來的實在。
可誰知道到了現在,李國明還非和丁建華杠上了呢?
這可不行啊,說明李國明對魏莎莎還沒有死心。
林星辰覺得接下來幾天,她得嚴防死守。
李國明不見得會主動去找魏莎莎,但是魏莎莎就肯定會死皮賴臉繼續來找李國明了。
因為對於魏莎莎來說,李國明就是搖錢樹一樣的存在啊。
攀上了李國明,就等於未來衣食無憂了。
魏莎莎現在不上班了,估計想著要做生意來著。
李家父母都還沒有退休,林星辰自己也要上班,李國明要是一個人待在家裏的話,不是坐等著魏莎莎上門來嗎?
所以李國明絕對不能坐在家裏不幹活。
林星辰建議李父和李母先應承著,做個樣子給李國明看看,事實上該咋樣還咋樣就得了。
起碼先哄著李國明去上班才是正事。
李國明倒也沒有那麼難說話,非常好糊弄地上班去了。
開始幾天還好,過了兩天以後,窩在家裏的魏莎莎按捺不住了。
她想來想去,自己記憶裏混得最好的人貌似也隻有李國明來著。
所以這條注定的金大腿不抱,她實在不甘心。
魏莎莎知道做服裝批發生意是要有本錢的,她想自己先做起來,免得將來李國明發達了,別人說她都是靠老公。
夫妻兩個一起做生意,甚至她比李國明先做生意,就可以堵住悠悠眾口。
做生意的本錢魏莎莎想先從其他地方賺。
比如好上手又相對低成本的小吃生意。
魏莎莎軟磨硬泡地讓魏母答應了自己在家做這個,然後買了食材開始倒騰。
但是魏莎莎顯然高估了自己的廚藝,她上輩子有底子,做些家常菜還可以。
但是做小吃的話,味道和外形還是跟不上。
魏莎莎有心想要在家多練練,魏母卻不肯了。
不過兩天時間,魏莎莎練手出來的東西,但凡能吃的都沒有扔,畢竟都是拿錢買的,肯定要自己家當飯吃掉的。
她做的都是甜食,因為甜食相對來說好上手一點,買糖也比買肉簡單多了。
但就是這個甜食魏莎莎尤其掌握不好分量,要麼就是太淡要麼就是太甜。
甜食哪能老是當飯吃啊,魏母吃了兩天就勸魏莎莎不要浪費錢了。
魏莎莎也開始迷茫起來了,她重生前也看過一些重生小說,甚至還憧憬過裏麵的女主。
希望自己也有一次重來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