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4章 渣女她回來了30(1 / 1)

在女主光環的影響下,李國明對魏莎莎還是喜歡的。

但又因為親人的引導和男主光環的保護,李國明下意識地覺得自己不應該和魏莎莎在一起,魏莎莎不是良人。

自己隻不過是魏莎莎在有限的資源裏麵挑出來的最合適的備胎而已。

“媽,國燕,我不想在廠裏幹了。”李國明忽然又提起了這件事情。

走在前麵的李母驚愕地轉過頭來,有些急切地道:“咋又提這個呢?是不是還是想進國營企業?國明啊,不是媽搪塞你,咱家真沒有這方麵的門路。”

林星辰也勸說道:“哥,國營企業看著風光,其實未必好混的。你在國營企業可能一輩子當個小職員,在工廠裏還能憑本事往上爬爬呢。”

李國明苦笑了一下,原來最近因為這事他在母親和妹妹眼裏已經變得這麼不懂事了嗎?

“不是,我不是要進國營企業,我想去做生意。一來不在廠裏幹了,省得她再來找我。二來王家也是做個體戶的,我要想和她好好處,也得體味一下做生意的不容易。”

今天的見麵李國明對王蘭蘭沒有多大感覺,單單隻覺得這個姑娘很不錯,是個過日子的人。

至於魏莎莎,雖然李國明對她有感覺,可實在不想像奴隸一樣被人召之即來揮之即去。

反正感情都是培養出來的,慢慢地不相處也會變淡。

李國明就不信了,他願意好好地和一個姑娘處,還能培養不出感情來的。

做生意?做生意好啊,這不就是原劇情的套路嗎?

果然該發生的還是要發生的。

林星辰沒等李母表態呢,馬上點了點頭表示支持道:“做生意好啊,我看現在做服裝批發生意最好。你看這最近街上那些姑娘們穿的,那都什麼款式啊,不照樣有人追捧?”

李母對做生意這種事情沒有林星辰那麼了解,但是倒是也沒有多大意見來著。

畢竟她都能接受王蘭蘭,接受一個家裏做個體戶的姑娘當未來兒媳,這方麵的偏見真沒有那麼嚴重。

“那要這樣也行。國明你放手去做,要拿錢跟爸媽說,但是一開始也不要做太大的,萬一失敗了還能去做其他的。”

李母馬上對李國明的行為表示支持,在她看來,兒子在做生意上賠多少錢,也比娶個不好的媳婦要強。

錢沒了可以再賺,但是娶了個不好的媳婦,簡直就是在給自己找罪受啊。

李母就怕魏莎莎和李國明結婚以後又看上了誰,然後兩個人搭上了,那樣就好笑了。

麵子上過不去不說,最重要的是兒子他該多麼傷心啊!

李母舍不得李國明傷心,也不想來個魏莎莎這樣吃著碗裏的看著鍋裏的攪得全家不得安寧。

所以花點錢又怕什麼呢?

“做服裝生意嗎?我看做這個的人不多啊。”李國明其實一開始是想要販賣水果的,但是聽林星辰這麼一說,倒是也有點動心。

其實現在的年輕人哪裏願意穿那種單調的衣服啊,隻是沒有其他的可以穿而已。

做服裝生意,說不定真的有市場。

他可以試試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