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皇帝遺詔之謎
清聖祖仁皇帝愛新覺羅·玄燁(1654年5月4日—1722年12月20日),即康熙帝,清朝第四位皇帝、清定都北京後第二位皇帝。他8歲登基,在位61年,是中國曆史上在位時間最長的皇帝。他是我國統一的多民族國家的捍衛者,他奠定了清朝興盛的根基,開創出康乾盛世的大局麵。
康熙要立儲主要是因為以下幾點原因:
第一,前朝曆史教訓。康熙帝的曾祖父努爾哈赤、祖父皇太極臨死之前都沒有公開確定並宣布皇位繼承人,努爾哈赤死後由八旗旗主公推新汗,皇太極死後由實力較強的諸王、大臣議立新君。由此引起爭奪大位的事件,軍隊的人幾乎兵戎相見,使政權瀕於分裂的危險。
第二,皇權旗權矛盾。皇權是指皇帝的權力,旗權是指八旗貴族的權力,二者有統一,也有矛盾。天命末、崇德末的皇位繼承,旗權占有主導地位。順治朝由諸王、大臣議立新君的製度也開始發生了變化。順治帝24歲病逝前,想不遵祖製,以從兄弟為繼承人。但他的願望並沒有實現。最後由順治帝與孝莊太後、諸王、大臣等商量,決定由皇三子玄燁來繼承皇位,由朝廷的四大重臣索尼(正黃旗)、蘇克薩哈(正白旗)、遏必隆(鑲藍旗)、鼇拜(鑲黃旗)輔政,皇權與旗權取得了折中。康熙帝立皇太子,為的是強化皇權,削弱旗權。
第三,學習漢人的經驗。康熙帝學習並接受儒家經典,研究中原曆朝的統治經驗,深悉預立儲君有利於皇權的連續性與穩固性,是鞏固清王朝統治的頭等政治大事。他開始接受曆代皇位繼承的經驗,特別是明王朝皇位的嫡長製(正妻長子)繼承皇位的曆史傳統。
第四,平定叛亂所需。當時發生“三藩”之亂,偽托“朱三太子”反清複明,以之為號召聚眾起義,使康熙帝看到“太子”威力之大。他命人殺掉吳三桂唯一的兒子、在北京做人質的額駙吳應熊,以喪其誌,絕其望;同時,自己也立皇太子,以為身後預做準備,從而起到了壯大聲勢、穩定人心、加強皇權、鞏固統治的作用。
第五,特殊原因。皇太子胤礽的生母是皇後赫舍裏氏,她出身顯赫,她的爺爺索尼是輔政大臣、一等公,她的父親噶布喇是康熙的首領侍衛內大臣,她的叔叔索額圖則官至大學士。赫舍裏氏12歲嫁給玄燁,但不幸在生育胤礽時因難產而死,年僅22歲。康熙帝與這位早逝的皇後感情很深。舉個例子:康熙十三年(1674年)五月初五日,赫舍裏氏去世後第三天,梓宮遷於紫禁城西,直到二十七日,康熙帝幾乎每天都去舉哀;後來他親自將梓宮送往昌平的鞏華城,從六月到十二月,他去鞏華城34次,第二年又去了24次,第三年去了15次。有學者統計,從康熙十三年到十六年,他一共去了80次。這四年裏,每逢臘月二十九,他都去鞏華城陪伴亡靈。母因子死,子以母貴。康熙帝也因此對這位嫡子格外關愛,決定改變曾祖父、祖父、父親三代皇位繼承製度,而實行皇位嫡繼承製,預立胤礽為儲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