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二章 領土糾紛(1 / 2)

第二百七十二章 領土糾紛

第二百七十二章 領土糾紛

自1978年初起,中國一直是高調支持民柬,遣責越南,中越兩國間的領土糾紛、還有華僑問題都鬧得不可開交。而兩國間正常的外交渠道已經失效,到了彼此間隻有接受抗議或是提出抗議的地步。越南對柬埔寨的入侵,無疑給兩國關係雪上加霜。越南侵柬後,整個中南半島基本連成一片,越南大軍南下,直達泰柬邊境,陳兵邊境示威,泰國也麵臨著軍事威脅,也就是東南亞有全麵倒向越南的可能。

麵對東南亞局勢的突變,zhong共接連召開了幾次會議,最終決定對越南進行懲罰性回擊。軍事行動就此提上日程。起始的方案是小規模進兵,撥除越軍在中越邊境的幾個據點,以吸引越侵柬大軍回防,但這個計劃由於越軍在柬埔寨的入侵過於迅速而流產。而後就是修改了的大規模進兵計劃,既然出兵,講究的就是師出有名,名不正則言不順。

中國出手的目的很多,最主要的當然是突破蘇聯對中國的國際包圍圈,構鑄中國南部邊疆的安全線;其次也是對越南的報複,對越南無情無義甚至倒向權貴冷眼相對恩人的報複。這些理由都很實在,也有必要,但在當時,卻不好公開。

畢竟國際上,尤其是亞洲很多國家,對中國疑心很重,並不希望中國充當亞洲警察的角色。正由於此,中國在對越開戰的公開文件上談到作戰原因時,基本上避開柬埔寨這個最主要的原因。以怎樣的名義出兵,對內才能聚民心,對外也能興義名。

中國緊緊抓住了兩點,其一就是領土糾紛,二是華僑問題。中越間確實存在領土糾紛,越南也多次在邊境擾事,不過這隻是個姿態,這個姿態更多地作給蘇聯人看的,暗示蘇聯,中國並無吞並越南的企圖,免得蘇軍在北方邊境動手。

其實中越領土爭議由來已久,雙方於五十年代達成了擱置爭議,保持現狀的諒解。但隨著美國撤出越南,兩國領土爭議逐漸浮現並呈現激化趨勢,爭端的緣由是越南對曆史上的中法勘界存在異議,而最主要集中在南中國海群島。

1946年依據《開羅宣言》和《波茨坦公告》,中華min國內政部會同海軍部和廣東省政府委派蕭次尹和麥蘊瑜分別為西沙群島和南沙群島專員,前往接管西沙群島和南沙群島,並在島上立主權碑。

1947年,中華min國內政部重新命名包括南沙群島在內的南海諸島全部島礁沙灘名稱共159個,並公布施行。國min黨敗退大陸後,中華人民共和國宣布繼承中華min國的領海。中越兩國關於領海問題的曆史文件主要有:關於中越在南沙西沙的爭端,先看下麵兩個文件。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關於領海的聲明(1958年9月4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宣布(一)。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領海寬度為12海裏。這項規定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領土,包括中國大陸及其沿海島嶼,和同大陸及其沿海島嶼隔有公海的台灣及其周圍各島、澎湖島、東沙群島、西沙群島、中沙群島、南沙群島以及其他屬於中國的島嶼。

(二)。中國大陸及其沿海島嶼的領海以連接大陸岸上和沿海岸外緣島嶼上各基點之間的各直線為基線,從基線向外延伸12海裏的水域是中國的領海。在基線以內的水域,包括渤海灣、瓊州海峽在內、都是中國的內海、在基線以內的島嶼,包括東引島、高登島、馬祖列島、白犬列島、烏嶽島、大小金門島、大擔島、二擔島、東碇島在內,都是中國的內海。

(三)。一切外國飛機和軍用船舶,未經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許可,不得進入中國的領海和領海上空。任何外國船舶在中國領海航行,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有關法令。

(四)。以上(一)(二)兩項規定的原則同樣適用於台灣及其周圍各島、澎湖列島、東沙群島、西沙群島、南沙群島以及其他屬於中國的島嶼。

台灣和澎湖地區現在仍然被美國武力侵占,這是侵犯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完整的和主權的非法行為。台灣和澎湖等地尚待收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有權采取一切適當的方法在適當的時候,收複這些地區,這是中國的內政,不容外國幹涉。

再看範文同代表越南政府所發表的聲明。

尊敬的總理同誌:

我們鄭重地向總理同誌聲明:越南min主共和國政府承認和讚成中華人民共和

國政府於1958年9月4日所作的關於中國領海的決定和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