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去見一個人了,他若不是的還好,如果他也是的話,此事怕是要辦不成了。”莫凡看著依舊在燃著烈火的客棧,再不猶豫的扭頭離去。
“咚,咚,咚…”一陣急促的鼓聲傳來。已經在“內衙”休息的縣令張默,聽到這一陣鼓聲,猛的驚醒。
“何人擊鼓?”
雖然並不知道是哪一個擊的鼓,但是朝堂之上早有規定。民眾如果緊急情況下來不及寫訴狀申告,就跑到縣衙門口擊鼓鳴冤,縣官聽到擊鼓聲就會速速升堂問案,不需要寫訴狀,也不需要交費用,到大堂從實告來就由官府定奪。
所以張縣令也不敢怠慢,在自己的白羅花中單上,穿上緋羅袍,下著緋羅裙、緋羅蔽膝,腰係白羅大帶。足穿白綾襪、皂皮履,頭戴一梁冠。從宅門出,過了儀門便進入了大堂。
此時一幹捕快已經站定,待張縣令在公座上坐定,自有兩個捕快將擊鼓之人帶上堂來。
見被告被帶上堂,捕快們用棍子敲擊著地板,發出陣陣有節奏的響聲,並口喊“威武”。
每當這時候,張默心中總有無限的快感,覺得自己像是掌握了無限的生殺大權。
看到已經在堂下站定的白衣青年,張默發覺這個青年不像自己以前見到過那些人一樣。他的眼神很鎮定,沒有一絲的驚慌失措,也沒有一絲的害怕。這讓張默有些不滿,覺得自己的權力受到了挑戰。
“台下所站何人?所告何事?速速報上前來。”
那青年鞠躬道:“小子莫凡,並非本地之人,是前日才到此處。”他停頓了一下,抬起了他低下的頭:“至於我要告的,不是別人,正是縣令大人您。”
“什麼?”張默有些茫然心道:“我定是昨晚處理公文太久,還沒睡醒吧。我竟聽到有人在我麵要告我。”
看到縣令一臉茫然的樣子,莫凡淡淡一笑,像是看出了縣令心中所想:“大人沒有聽錯,我要告的正是您。”
聽到這,一直執筆記錄卷宗的典吏也放下了筆,瞪大了眼睛,他做典吏這麼多年,還從未見到有人這樣告狀的。
不僅是典吏,還下麵的捕快也不經議論紛紛。
“啪”,張默猛的一拍驚堂木,眾人皆不敢再說話。隻聽他怒道:“一派胡言,竟敢擾亂公堂。來人,給我拿下這廝。”
“大人不問所為何事,為何就將我拿下?”見幾個捕快拿著水火棍就向自己走來,少年的眼中依舊沒有一絲一毫的懼怕,依舊是一幅淡然的樣子:“大人莫不是被我說中了,所以才這麼急著想要叫我拿下?”
“慢”站在張默身邊的師爺阻止了那兩個捕快,附耳對張默說道:“大人萬萬不可現在就將此人拿下,拿下此人不管大人有沒有罪,在他人眼中都是大人心虛了。”
“嗯”,張默點了點頭,示意師爺自己知道了。轉頭對莫凡問道:“既然你想告本官,那你要告本官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