卻見那新頭狼一陣耀武揚威,得到幾十頭野狼的膜拜,似乎是人家帝王加冕,做足了派頭,讓他看的有些啼笑皆非,沒想到野狼也很愛慕虛榮。
忽然,幾十頭狼紛紛跳躍,仿佛要重新向樹幹圍過來,他臉上頓時陣陣苦澀,奶奶地,新官上任三把火,這是要拿他樹立威望嗎?要是再糾纏下去,自己可真的無力回天了。
正當他念頭百轉,做好殊死搏殺的最後準備,卻見新頭狼一聲長嚎,率先向林子外碎步跑去,群狼跟隨在後魚貫而去,顯得等級森嚴,沒有半點的混亂。
“哎。”李易重重吐了口氣,一屁股坐在樹幹上,身子軟癱地靠著樹杈,整個人就像脫力似的,就想好好睡一覺。
不過,他非常清醒地意識到,自己絕不能休息,這群狼必然去戰場大快朵頤,吃飽喝足肯定會回來,要走晚了鐵定會被困住,重新成為它們的開胃甜點。
休息了百餘個呼吸,他深深吸了口氣站起來,沿著樹幹到了地麵,還警惕地傾聽四周動靜,防備野狼來個回馬槍,確定它們都走幹盡,才快步向林子邊走去。
來到曾經戰鬥的地方,篝火早就成了點點灰燼,血跡也變幹染成了黑土,屍體?遇到狼群哪有屍體,隻有散落地上的破爛衣衫條子,還有幾根觸目驚心的帶血骨頭。
狼,凶殘無比,哪怕生存不需求也會咬死大批獵物,每次掠食卻沒有浪費現象,九成以上的屍體都會被吃掉,留點骨頭渣子就算好了。
不過,這可是人啊!他不免陣陣心寒,要不是自己見勢不妙搶占有利地形,恐怕隻能剩下幾根骨頭。
感慨是有的,卻沒有任何的遲疑,趕緊收拾淩亂的包裹,把能收拾的都收拾了。沒辦法,千裏迢迢的路程,指不定什麼時候用得上,趕緊背在身上快步離去,隻是可惜裏麵的食物早就被有了。
第二天,他匆匆趕路來到一處山梁腳,早就遠離了戰場,卻因為失去戰馬,充其量不過走了數十裏。過了這道並不長的小山脈,就是一望無際的平原,能夠順利的南下。
忽然,他感覺一陣腥風,倏然警覺下停下抽出直刀,卻見一隻金錢豹,正臥伏在一棵大樹下草叢中。
娘地,先遇到猛虎再來野狼,現在又是豹子,運氣可真不錯,簡直可以說是爆棚了,躲不開那就戰吧!
當他飛快抽刀時,兩隻眼睛露出凶光,那柔軟的身子已經弓起,尖利無比的爪子伸出爪鞘,卻見一道閃電猛撲過來,快的簡直令人難以想象。
金錢豹就是叢林王者,力量不及猛虎,卻勝在速度驚人,就算李易抽出了直刀,還是來不及出刀,就被撲倒在地,爪子切入他的衣袍,好在穿的頗厚,並沒有傷到皮肉,這個時代別說動物的傳染病,就是破傷風也能要人命。
豹子頭一甩,血盆大口向李易脖子咬來,他單手持刀用刀柄頂住金錢豹脖子上挺,堪堪躲過這一口,赤紅的豹眼,刺鼻的腥臭,幾乎讓他嘔吐,要不是殺過人見過血,恐怕早就軟癱了。
人,往往在生死關頭,最能爆發潛能,李易伸出左手掐住金錢豹的脖頸,用盡全身力氣扭動腰身,竟然硬生生把豹子壓在身下。
金錢豹是這片山丘的王者,豈能容小小螻蟻侵犯威嚴,本能地扭動著身子,四肢利爪亂蹬,想要擺脫不利局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