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6章 合作(1 / 2)

他想采用351的模式分股。

這種股權叫做相對控股權,這種模型的典型分配方式是創始人占34%的股權,合夥人團隊占51%的股權,激勵股權占15%。

這種模型主要適用於合夥人團隊能力互補,每個人能力都很強,老大隻是有戰略相對優勢的情況,所以基本合夥人的股權就相對平均一些。

開公司,不是說,你有錢,你有能力,公司就一定能幹的好,開公司最重要的是股權分配。

股權分好的,你的公司能蒸蒸日上,股權分不好,你就生不如死。

比如一個創業公司三個合夥人,老大出50萬,老二出30萬,老三出20萬,並約定“出多少錢占多少股”。

公司做到一半,老二跟老大老三不和,要離職,於是問題出現了——當時老二出30萬占了公司30%的股,怎麼辦?

老二當然不同意退股,理由很充分,這30%的股份是自己真金白銀花30萬買的,退了,不合理《公司法》和公司章程都沒規定股東離職還要退股,退了,不合法。

然後,老大老三傻了,他們確實沒理由把老二的股權收回來!但是,萬一到時候公司值錢了,老二跑回來講這個公司30%是自己的,撈白食,怎麼辦?

最後,創始人內部陷入無窮盡的撕逼,投資人礙於股權糾紛也不敢投資……

創業公司,卒。

此時,老大老三一看股權撕逼撕不出結果,就幹脆想了個“破罐破摔”的法子:另開一家公司,賠錢的事交給老人去做,賺錢的事由自己新成立的公司做。結果,這種情況很有可能搞成轉移公司資產,甚至成為刑事犯罪!

創業公司,再卒。

所以,股權分配是特別重要的。

今天我跟莊世龍的鬥爭,就是股權分配的鬥爭。

他想要351的方式來限製我,他不想讓我牢牢的控製這個新公司的控製權,我說我希望大家以前賺錢,那就一定是這樣啊?他又不是傻子,場麵話,他這種老鳥聽聽就算了。

我心裏覺得這個人很可怕啊,我之前讓利一個億,他都不動搖,我找張雨玲來陪酒迷惑他,也隻是讓他退一步,沒有給我絕對控股權。

351的方式,他可以最大限製的約束我,莊世龍有信心能夠讓張賴青他們聯合起來對付我,我也相信他能做到,這個老鳥,把公司幹到了150億,我絕對相信他有能力。

但是,我的能力也不差,今天莊世龍單獨來見我,就已經給他們兄弟之間的裂痕埋下了伏筆。

我一早就跟郭瑾年商量好了對策,我們的目標就是拆散他們兄弟。

我說:“可以,莊老板,孫家棟是這次架構跟理念的創造者,他是技術性人才,我覺得,這個技術股給他百分之十,但是,有限製,技術能帶來業績,他才享用股權紅利,如果,他帶不來業績,定期收回他的股份,你看,可以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