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1 / 2)

方超搖著頭笑起來:“你呀,整個兒道行太淺了,看不穿妖魔鬼怪的皮囊。我教你,你要學會透過現象看本質!你別看他騎個自行車,據我所知,胖子名叫方庸,是東部新城的管委會主任,就是東部新城的老大。東部新城號稱再造一個三江口,這胖子級別不低,跟三江口市長平起平坐,他在這小區裏有套房子,我查了房價,這裏的房子怎麼也得三百萬。”

劉直不以為然道:“這有什麼大不了的,我有個親戚剛考上公務員,雜七雜八收入也有十幾萬一年。他這級別的幾十萬年薪總有吧?按揭買個三百萬的房子太正常了。要是早幾年買的房,一半就夠了。”

見他不信,方超冷哼一聲:“那我問你,現在普通公務員都人手一台車,他這級別的騎個破自行車上下班,這也正常?”

“胖子靠騎車減肥啊。”

方超抿了抿嘴,打開手機,相冊裏存了很多張方庸騎車的新聞圖片,都是過往記者采訪時拍下來的。

“這些是我找到的曆年報道這胖子的新聞,所有照片裏他都騎破自行車,這麼多年了,他為什麼不換輛新的?”

“消費習慣唄,老東西用習慣了不想換,你瞧,我這內褲穿了不下五年了,還不是照樣好穿。”

“別給我看內褲!”方超手指用力戳著手機,“你瞪大眼睛看仔細,這些新聞圖片上,他騎的自行車是同一輛嗎!”

劉直比較著看幾眼:“好像不是同一輛。”

“這幾年下來,他至少換過三輛不同的自行車!”

“車壞了換一輛沒問題啊,三輛破自行車也沒幾個錢。”

“問題在於,他為什麼每次換的都是破車,他又是從哪兒淘到三輛幾十年前的破鳳凰!”

劉直愣了一下,過了幾秒,慢慢露出了恍然大悟的表情。

“他永遠都是騎自行車,永遠都是破自行車,哪怕車壞了,換的還是破車!一般的貪官,根本不需要偽裝到這地步,所以,這胖子不僅是貪官,而且一定是巨貪!”方超自信十足地做出結論,“這幾天我躲在旁邊高樓已經查出了胖子的住所,他每天中午回家午休,下午再去單位。現在他離開家,要四個小時後才會回來。所以我們現在進去,在這幾個小時裏把他家值錢的東西全部搬空!這大貪官下班回到家一看,肯定傻了眼,又不敢報警,哈哈,太妙了!”方超得意地大笑起來,不禁為自己的計劃所傾倒。

劉直思考幾秒,也覺得不錯,唯一有個顧慮:“白天他家裏還有其他人嗎?”

方超不屑道:“這幾天觀察下來應該沒人,不過也不好說呢。可就算有人又怎麼樣?憑我們倆也能輕鬆製住。”他手裏有槍,再加上他們倆的身手,根本不擔心房子裏還有沒有人。

劉直點點頭,正要收拾東西開幹,朝小區門口又看了一眼,這高檔小區門口站著威武的保安,不遠處還立著塊廣告牌——“退伍軍人保安,給您最安心的服務——安琪物業。”他停下手上的工作,多了幾分遲疑不定:“要不……我們還是等半夜再行動吧?”

方超搖著頭笑起來:“你呀,整個兒道行太淺了,看不穿妖魔鬼怪的皮囊。我教你,你要學會透過現象看本質!你別看他騎個自行車,據我所知,胖子名叫方庸,是東部新城的管委會主任,就是東部新城的老大。東部新城號稱再造一個三江口,這胖子級別不低,跟三江口市長平起平坐,他在這小區裏有套房子,我查了房價,這裏的房子怎麼也得三百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