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天涯遊子(1 / 3)

1.

黑夜已過去,黎明也已過去。

一道金光破雲直照下來,萬物在這片陽光中朝氣蓬勃。可是丁楚的臉色卻並不好看,他兩眼惺忪,似乎還未睡醒。誰都看得出,他昨夜一定又是喝得爛醉。不過,這裏有一個人的臉色卻比他更難看——死人的臉當然不會比活人好看。

這個小鎮本就在穀外不遠處,平日雖不熱鬧,大家卻也過得逍遙自在,相安無事。但現在一夜之間就出了兩條人命,丁楚就算沒有喝酒,臉色也不會好看到哪裏去。沒有什麼比在這神秘的“殺手莊園”附近出現人命,更為令人不安的事了。

小酒館仍和昨晚一樣,隻是碎了一張桌子,多了一具屍體。丁楚和另一名落霞穀的人就在這具屍體旁,門外還圍了幾個膽大好事的村民,指指點點,交頭低語。

丁楚冷冷地道:“這人是誰?”

“他並非一個普通的酒店老板。”

答話這人叫朱慈,是一名仵作,雖然已是遲暮之年,卻仍滿麵紅光,精神矍鑠,容顏中總是透著一種不服老的神態。

“這雙手,就不該是一個酒店老板的手。”他的聲音也充滿了活力:“據老夫觀察,此人必定練過鐵砂掌、金剛拳一類的武功。他手指粗壯有力,手掌厚繭疊疊,可是卻很平整,反而拳骨處異於常人,且凹凸不平,那就絕不是練的鐵砂掌。少林拳法講究的是以內力催動,並非一定要在肢體上下狠功夫,但他這對拳頭卻像是經過了千錘百煉,日夜都在鐵器上鍛打一般。我若猜得不錯,此人應當是多年前威嚇武林的“神風鐵拳”何氏兄弟之一,隻是沒有想到……”

丁楚打斷了他的話,道:“我的意思是,殺他的這人是誰。”

朱慈愣了一下,道:“這老夫還未曾看出來,死人雖然也會說話,但這位死者兄弟說的話卻也太多了些,以致我不知他哪句才是真話。”

丁楚道:“他身上的傷口太多,所以你不知道,究竟哪一處才是凶手真正的意圖?”

朱慈歎道:“他全身上下共有五十六處創口,手腕兩處的經脈全被挑斷,對方顯然是以此法先廢了他那對可怕的鐵拳,再殘忍地將他置於死地。”

丁楚道:“不是五十六處,你還漏了一處。”

朱慈怔道:“哪一處?”

丁楚伸手一指,道:“難道他腦袋被砍掉了這一處不算?”

朱慈看著那空洞洞但卻一片血紅的腔顱,搖了搖頭,道:“也不知凶手將他的頭弄去了哪裏,莫非是不願讓人知道被害者的真實身份,才將他的頭砍了去?”

丁楚道:“可你僅憑一雙拳頭就已猜出了他是誰。”

朱慈恍然覺悟,道:“你是說致命傷在咽喉?”

丁楚道:“我若猜得不錯,必定是一劍封喉。”

朱慈道:“他身上這幾十處創口,隻不過是凶手故布的疑雲,將他的頭割去,其實是為了隱藏出手致命的一擊。”

丁楚點點頭,道:“你看他手腕處的傷口有什麼特別?”

朱慈道:“創口既窄又短,長僅一寸,其他部位長短不同,卻都超過五寸以上,且傷口較深。”

丁楚道:“所以隻有手腕和喉頸處的傷口,才是真正在交手時留下的,這鐵拳兄弟死的並沒有看起來那麼痛苦。”

朱慈道:“根據創口的程度,可以看出,對方出手的速度極快。先斷他經脈,再一擊斃命,這簡直令人難以相信。何氏兄弟出拳的速度快疾如風,而且這對拳頭就如同他們的生命,即使身上挨了刀子,也不可能輕易被人廢去拳頭,但這凶手卻能搶到先機。”

丁楚道:“所以殺人者必定是個使劍的一流高手。”

朱慈道:“絕對是高手中的高手。”

丁楚道:“他殺人的武器是什麼?”

朱慈用手又比劃了一下,道:“必定是把短刃,寬不會超過七分。”

丁楚道:“你有把握?”

朱慈道:“有。”

丁楚道:“當世高手中,用這種短刃,出手又有如此之快的,有幾人?”

一寸短,一寸險,兵刃越短就越是難練。而這個“險”字也是把雙刃劍,搏鬥時,既對敵凶險,又對己危險。所以江湖中使這種短刃的人本就不多,能算得上高手的更是少之又少。

朱慈忽然笑道:“據老夫所知,曾經江湖中,有一人將這種短刃練到了爐火純青,登峰造極的地步,殺人如同兒戲,不過此人自從投效朝廷後不久,就已死在了一場惡戰中。而當今的高手中,恐怕也隻有一人了,這人使的短劍,一尺三寸長,寬僅七分。”

丁楚道:“這人是誰?”

朱慈道:“是你的朋友。”

丁楚道:“我的朋友?”

朱慈道:“你的朋友好像並不多。”

丁楚道:“隻有一個!”

2.

秋天的陽光最豔麗,就像是汲取了四季的精華,無論光澤還是溫度,都是最宜人的。也像是經過了漫長沉澱的老酒,年數越久,越是好喝。難怪有人說,黃昏戀才是最美的。

還不到黃昏,大路上遍地落葉,金色的天,金色的地。

路上很靜,一片楓葉落在燕承雪的頭上,但他卻絲毫未覺,仍聚精會神地在趕路。他對腳下所走的每一步路都十分仔細,對經過身旁的每一處景物都看得非常認真,因為他知道,這一切很快都將消失,連同他的生命一起消失,永不會再來。他每走一步,就離死亡更近,也離這一切越遠。所以,他要好好享受眼前的這一切。

或許他可以選擇不走,可是,難道有哪個人因為害怕死亡,而停下腳步,死亡就能夠不找上他嗎?即使你不願走,命運也不會放過你,人生來就被時間束縛住了,被許許多多無可奈何的事情給束縛住了,既然如此,何不走得坦蕩些!

何況,這條路是他心甘情願,也是他不得不走的。

他的步伐堅定沉穩,地上的落葉在他腳下,不斷發出清脆的“沙沙”聲。空曠的大路上,這聲音遠遠聽來卻似迎風破空的刀聲。

“無論多鋒利的刀,隻有劃空時才會發出這種聲音,一種令人絕望的聲音。所以我的刀無論是銳是鈍,隻要還在手中,就絕不允許它劈空。殺手的刀絕不能犯錯,否則就隻有一種下場,死!”

他忽又想起了薛武,想起了他說過的話,不知他是否也曾走過這段路,像這樣一段金色的大道?

“他當然走過,而且走得一定比我更坦蕩、更豪氣!”

你的朋友若是不在了,無論他是因何而逝,隻要你還能為他生前的所做所為感到驕傲,你和你的朋友就是幸運的。你若是有這樣的朋友,你若是能這樣對待朋友,你也就不枉此生了。

燕承雪心中是愉快的,但他緊鎖的眉頭卻並沒完全放鬆,因為他仍有心事。他並不害怕殺人,殺人本就是他的使命,他並不是劊子手,他是執行正義的信徒,可是……

他沒有繼續想下去。身後忽然響起一陣急驟的鐵蹄聲,他聽得出這是一群矯健有力的好馬。鐵蹄如飛,後麵還緊跟著車磷馬嘶。拉車的通常都不會是太好的馬,可是這輛馬車不同,他不用看也聽得出來。

“你的耳朵,就像是獵狗的鼻子一樣靈敏。”這句話也是他的朋友對他說的,這人是丁楚。

這時他已不用再聽,因為他已看到。

兩匹毛皮光亮,健壯結實,四肢修長的駿馬,拉著一輛車從他身旁飛馳而過。前麵一行的共有七匹馬,七個人,身上皆佩戴刀劍。馬車裏不知還坐了幾人,這車廂大得出奇,足足坐得下六七個壯漢。車轅和車廂都漆成金色,車簾緊閉,陽光下金光閃閃,耀目奪人,看起來顯得更是威武而沉重。趕車的是一個身壯如牛的大漢,少說也有兩百來斤,但這兩匹馬卻奔跑如飛燕,絲毫不顯吃力。

這一行人瞬間就消失在揚起的塵土中,大路上又恢複了秋日的寧靜,灰塵仍飄散在半空。燕承雪心中苦笑:這麼好的兩匹馬,居然用來拉車,這主人若不是個瘋子,就是個傻子!

越是富有的人,就越是不知道珍惜好的東西,因為在他們看來,這世上總能找到更好的。而且,在他們眼中,像燕承雪這種人,才該被稱作傻子。

燕承雪有時的確像個傻子,他身上有錢,卻寧願走路;有客棧可住,卻寧願睡屋頂;有好酒不喝,卻寧願喝烈酒。屋頂有什麼好?烈酒有什麼好?

屋頂可以看到流星,瑰麗而又明亮的流星。烈酒可以激發他對生命的追求,對美的享受,可以忘掉生死無常。

他現在已走到一個小縣城。

這縣城雖小,卻有一家至少名字聽來氣派的酒樓——榮華齋。

這酒樓並算不得氣派,可門前卻停著一輛奢豪的馬車。金色的車廂,浮雕的龍紋,寬大而又耀眼,兩匹駿馬昂首立於車轅之前,神氣高傲。趕車的大漢躺在草堆上歇息,又或許是在看守這兩匹馬。

燕承雪走進酒樓,廳堂很寬敞,但他才踏進門,一眼就看見了剛才那群驅馬疾馳的人,坐在正中間。因為除他們外,這屋內再無其他客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