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知爬過了多少座山,涉過多少條河,李士民終於在一個山頭上望見了一座小鎮。
五天了,他足足走了五天。一路上全不見人煙,餓了便摘野果充饑,晚上則爬到樹上睡覺。
現在終於可以得見人跡,實教李士民歡喜不已。他開懷地仰天長嘯一聲,聲震山野。
其時,夕陽西斜,周圍傳來鳥兒歸巢的吱喳聲,還有走獸的嚎叫聲。得趕緊到小鎮上去,不然又得在山林裏過夜了,李士民想。
下了這座林木茂密的大山,眼看便可到達小鎮了。
李士民邁開輕快的步伐往山下奔去,竟忘了鞋子早已破爛,腳底都磨出血水來了。
到天色都暗黑下來時,李士民已置身於小鎮的石砌的街道上。
街道兩旁的房舍店鋪正透出一點點淡黃的燈光來,前麵左側一間飯館正飄來陣陣酒肉的香氣,引得李士民直咽口水。無奈他的口袋沒有分文。
李士民來到飯館門前,猶豫了一下,然後終於硬著頭皮踏進館子裏去。
他打定主意,先飽吃他一頓,然後向店主提議在此幹活以抵消飯菜錢。要是店老板肯收留自己在此長幹下去就最好不過了。
李士民在一張空桌旁坐下,把包袱放在腳下。這時店小二走了過來,打量了一下他的寒酸相,但見他壯得如牛,一副威武的樣子,便打消了問他有沒有銀子的念頭,循例的道,“客官要吃什麼?”
“肉,大塊肉,來兩斤。”李士民大咧咧的道,“還有酒,來一小壇。然後再炒個小白菜吧。”
“這麼能吃?”店小二嘀咕著去了。李士民聽在耳內,不由窘得臉紅起來。
他開始東張西望,以分散有點緊張的情緒。
隻見偌大的一間飯館裏,隻有兩桌客人。有一桌是一夥小夥子,他們正在猜拳鬥酒;另一桌卻是一對男女,似是情侶,隻是在聊天,很少動筷子。
李士民瞧著人家桌上香氣撲鼻的酒菜,饞得直咽口水。
好不容易等到自己的酒菜端上來,李士民飛快抓起筷子夾起大塊肉來,開始狼吞虎咽,把沒錢付帳的事拋諸腦後。
酒足飯飽,李士民摸著撐得鼓鼓的肚皮,心裏開始琢磨待會怎麼跟店主商量。
這時那兩桌的客人仍未散去,李士民想,無論如何也要等到所有客人都散去,自己才能向店主攤牌。這樣才不至於在大庭廣眾下出醜。
然而,飯菜都吃光了,坐著幹等似乎不大妥當。可恨那時又還未發明手機,不然就可以玩玩手機打發時間了。
“早知道吃慢點好了,”李士民想。“為今之計,隻有裝醉了。”
於是,李士民裝出一副醉熏熏的樣子,喝來夥計道,“小二,還……還有……沒有酒?再……再拿一壇來。”
說完又裝模作樣的扒在飯桌上裝睡了過去。小二搖搖頭,不再理會他。
也不知過了多久,李士民在朦朦朧朧中,感覺有人在搖他。他一下驚醒,猛抬起頭來,隻見館子裏已沒有了其他客人。想不到自己裝睡竟變成了真睡,也不知睡了多久。
“客官,我們要打佯了,請您結帳吧。”店小二道。
“結帳——好,”李士民隨即裝模作樣的摸口袋。“糟了,我的錢袋給賊兒扒了!”
店小二一聽,臉色一沉,凶巴巴的道,“你這個鄉巴佬,竟然在這裏吃霸王餐!”
“不……不是的,”李士民結結巴巴的道,“我……我的銀子……真的給偷了……”
“哼,你這套老子見的多了。”接著,店小二朝閣樓上大叫道,“當家的,有人想吃霸王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