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生都不帶這麼告狀的吧?
真是氣煞人也。
時盛也難得乖乖地站在一邊,低眉順眼,就差在臉上寫上“我錯了”三個大字了。一看時盛的認錯態度就比盛彼岸好了很多。
三個在社會上混跡了這麼久的人,都是老薑了,先相互交流了一下眼神。
女士優先,刑蘭率先厲聲道,“小時,不是你刑阿姨說你,盛彼岸還小,不動手就算了,你怎麼可以跟著她一起胡鬧呢?上次你和我保證的事情,讓我怎麼相信你?”
這麼說,盛彼岸這個小朋友就很不開心了。什麼叫做跟著她一起胡鬧?明明是時師兄說要杠的,她看起來像是那麼會做壞事兒的人嗎,啊?!
氣煞人也。
“媽~”盛彼岸委屈地叫喚了一聲,“我申請為我們倆個辯護!我是律師,我明白被告人擁有這個權利!您不能違反法規上的東西呀!這是規則,咱得遵守!”
時正陽是個極其開明的家長,念在對盛彼岸的印象很好,上次他宿醉之後盛彼岸的行為表現也讓他很滿意,就給放水了,“彼岸,那你說,我給你這個為自己辯護的機會。”
盛彼岸清清嗓子,用很職業的聲音開始為麵前的三位家長講述那天發生事情的主要過程,當然了,忽略了一些“家長不宜”的細節。
時盛在一邊,饒有興趣地看著盛彼岸發揮,一個字都沒說。
“……爸媽,時伯伯!你知道她有多氣人嗎?她居然說盛盛喜歡男人!”盛彼岸的聲音頓挫抑揚,指指時盛,男人還很配合地點點頭,“你說,他身為大伯您的侄子,爸媽未來的女婿,還有我未來的老公,居然被人說成喜歡男人,難道不是一種莫大的侮辱嗎?雖說韓信可以忍胯下之辱,他是君子,我是女子,女子動手不動口。不管怎麼說,都是她的錯。她如果不說我壞話,盛盛就不會去和她理論,那她也不會汙蔑盛盛喜歡男人,我也不會揪她頭發,她也不會來告狀。是吧?”
律師果然不是白當的。盛彼岸說了一大堆,一口氣都不帶喘,對自己的邏輯思維能力非常的滿意,“還有啊!從犯罪角度來講,她那是誹謗,我這隻是打架鬥毆,一個以年為單位,一個以日為單位,單單看處罰,她那情節,可比我嚴重多了!”
盛天看了看兩個人,語重心長,“彼岸啊,話雖是如此,但是現在這社會啊,不管別人怎麼樣,我們自己還是做好,曉之以理,動之以情。”
“爸!我又不是胡雪岩,我也不是曙光女神,來什麼‘曉之以理動之以情’啊!我看她可能都不知道《論語》是什麼,還妄圖用禮去打動她,以暴製暴才是最有效的方法!”
她語音剛落,刑女士冷冷的眼神就飄過來了,差點忘了,時伯伯還在這兒呢……
完了,剛才情緒太過於激動,都忘了保持形象了,盛彼岸默默地縮到了時盛後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