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傻白甜千金的奮鬥八(1 / 2)

前些天一直想著趕緊把婚離了,跟那方鋒然徹底斷絕關係才好,可現在真心想事成了,李明薇才發現,遠離了方鋒然,也不代表以後就一帆風順了,眼下最大的一個問題就是,該怎麼跟方恬解釋,她跟方鋒然離婚的事?

方恬今年剛滿六歲,等到九月可以送去上小學一年級,這個年紀的孩子,你說她不懂事,她也知道父母離婚不是好事了,可是說她懂事,大人的世界也不是她能理解的,她要是再小幾歲,小孩子沒記性,有媽媽嗬護陪伴,漸漸也就把爸爸忘記了;她要是再大些,有些道理就能講給她聽了,多開解些,也能把影響降到最低,可她偏偏是這個說大不大說小不小的年紀,李明薇擔心處理的不好,會給孩子造成心理創傷,影響她的性情。

可是這個問題有很重要,是必須要解決的,李明薇想了好久,也沒想出對方恬完全沒有影響的方法,隻能暫且擱置,開始思考另一個問題,那就是怎麼才能更好的展現自己的真性情,而不是當一個被人嗬護的溫室花朵,這個問題和前一個同樣重要。

經過離婚事件,李明薇算是發現了,顧父和顧母對原主的保護到了什麼程度,他們真的是把能替女兒做的事全都給做了,原主什麼都不用擔心,什麼都不用考慮,從小就是這麼過來的人,怪不得沒有一點自主意識,把重心都寄托在別人身上,顧父顧母縱然意識到他們對女兒保護過頭,多年養成的習慣,卻也不是那麼容易改的,他們到現在還是習慣性的替女兒做一切,對李明薇來說,這是一種幸福,但同時也是一種束縛。

李明薇想改變這種情況,很快,顧父又做了一件事,加劇了她的決心。

按照李明薇和方鋒然的離婚協議,方恬的監護權是歸李明薇所有的,所以,她以後會跟著母親和外公外婆一起生活,顧父和顧母兩個人商量了一下,就給方恬改了姓,還重新起了個名字,上了戶口,而這一切,他們竟然沒想過要跟李明薇說一聲,徑自就做了決定,然後在事情已成定局之後,通知了李明薇一聲。

這讓李明薇不能接受。顧父顧母疼愛女兒之心,李明薇從來沒有質疑過,但是,他們這種控製力,讓李明薇很是不喜,也許原主習慣了一切都聽父母的,父母做了決定,她就一聲不吭的遵守,但李明薇可沒這麼好性兒!而且,這裏麵還牽扯到一個話語權的問題。

都說責任和權利是相互的,承擔多大的責任,就能享受多大的權利,原主淨享受了,什麼責任都不擔,所以話語權幾乎可以忽略不計,她本來也就沒有主見,因此非但不覺得難受,反而享受與此,李明薇卻並不畏懼承擔責任,所以,就格外不能容忍別人替自己做決定,尤其是這種與自己切身相關的事,隻能在事後得個結果,這讓李明薇分外不能忍受。

李明薇很想立即帶著改名為顧琳的方恬搬出去,也許離開一段時間,才能讓顧父顧母意識到,她是個能夠獨立自主的成年人,而不是凡事都需要父母出頭的小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