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當年李明薇初來乍到,接收了原主的記憶,原主所經曆的人和事,對李明薇來說,就像看了一場漫長的電影,並沒有太多的代入感,但是,一些特別的人和重要的事,仍是在她腦海裏留下了比較深刻的印象,哪怕平時不會刻意想起,但遇到的時候,仍會不由自主浮現出來。
陳穎就屬於這份記憶中的一部分。
姑且就把原主的經曆當成是上輩子吧,上輩子的顧琳,也就是方恬,在趙曼的刻意嬌慣下,在方鋒然的不作為下,成了一個驕縱任性的大小姐,認為這天底下凡是她想要的,就沒有要不到的,不論是衣服化妝品,還是朋友戀人,愚蠢的不可思議。
方恬喜歡上的男人,也是一家公司的老板,同樣是家族企業,但是人家是公司的一把手,手握實權,可謂是天之驕子,人家才是真正含著金湯匙出生的,從小家裏也是金尊玉貴的養著,人家的能力見識手腕,樣樣都能甩方恬八條街,加上他長相出眾,從小到大見多了各種各樣主動撲上來的女人,顧琳?在人家眼裏什麼都算不上。
這樣的男人,自然不可能是什麼脾氣溫和的好好先生,就算人家有溫柔深情的一麵,也是對著人家的家人和愛人,至於跟粘皮糖似的顧琳,沒有第一時間出言羞辱,就已經是給方鋒然麵子了,等到她不知天高地厚去算計人家女朋友,那人家不留情麵的辱罵,也是順理成章的事情。
而陳穎,就是這個男人的女朋友。
如果說生活是本小說的話,那男人就是當之無愧的男主角,陳穎是女主角,而方恬,則是不作不死的惡毒女配,然後故事的走向當然是男女主角幸福快樂的生活在一起,而惡毒女配肯定要為自己的愚蠢和惡毒付出代價,一切都是那麼的順理成章。
從道理上講,那男人和陳穎當然沒什麼錯,對那男人來說,方恬喜歡人家,不代表人家就要喜歡她,她針對人家女朋友,人家憑什麼不能為女朋友出氣?對陳穎來說,一個莫名其妙的女人糾纏人家男朋友,還想算計人家出醜,人家憑什麼不能反算計回來?事實上人家兩個人也沒對她怎麼著,隻是一個讓她出了個醜,一個罵了她幾句,她自己嫌丟臉要跑出去喝酒,讓歹人有機可乘,卻又能怪得了誰?
道理是這麼個道理,但是從結果上看,方恬最後自殺,怎麼說也跟這兩個人有關係,方恬再不好,那也是自家孩子,人都是偏心又護短的,李明薇沒辦法保持客觀公正,她對這兩個人即便沒什麼怨恨,想到他們時,總是會覺得不舒服。
還好的是顧琳和記憶中的方恬大不相同,李明薇其實很少想起有關方恬的不幸,因為在她看來,其他方麵先不提,最起碼一點,顧琳絕不會是個明知別人不喜歡還要死皮賴臉倒貼的姑娘,李明薇從小就教她自尊自愛,教她尊重別人,加上父母離婚的影響,顧琳自小就知道感情強求不來,她可能會喜歡上不喜歡她的人,卻做不出搶人男朋友的事來。
原來的方恬,衝動而又魯莽,而被精心教育的顧琳,卻是個冷靜理智的人,不同的性格注定她們在麵對同一件事時,應對的方式絕不會相同,處在同樣的境地,兩人所做出的選擇也不會相同,最終的結局自然也不相同,而堅強自信的人,無論如何也不會過的太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