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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個姓許的,家住淄川縣城北,以打魚為生。他每天傍晚總要帶酒到河邊去,邊喝酒邊打魚。而喝酒前,又總是先斟上一盅祭奠一下,並禱告說:“河中的溺鬼,請來喝酒吧!”這樣便習以為常。其他人往往打魚很少,而他每天都打滿筐的魚。
一天傍晚,許某剛剛獨自飲酒,見一少年走來,在他身邊轉來轉去。許某讓他同飲,少年也不推辭,二人便對飲起來。這一夜竟連一條魚也未能打到,許某很有些喪氣。少年起立躬身說:“我到下遊為你趕魚。”說罷,朝下遊飄然走去。一會兒,少年回來說:“大群魚來了!”果然聽到有許多魚吞吃餌食的聲音。許某便撒網,一網捕了十數尾尺把長的大魚。他非常高興,對少年深表感謝。少年欲走,許送魚給他,少年不要,並說:“屢次喝你的好酒,這點小事怎能提到感謝呢?如您不嫌麻煩,我將常來找您。”許某說:“才相見一晚,怎說多次?你如願來相助,我是求之不得,可我怎樣報答你的情意呢?”於是便問少年姓名。少年說:“我姓王,沒有名字,你見麵就叫我王六郎吧。”說罷,便告辭而去。
次日,許某將魚賣掉,順便多買了些酒。當晚,許某來到河邊時,六郎早已先在等候,二人便開懷暢飲。飲幾杯後,六郎便為許某趕魚。就這樣半年過去了。一天,六郎忽然對許說:“你我相識,情同手足,可是,咱們馬上就要分別了。”說得很是悲傷。許某甚為詫異,問六郎為何這樣,六郎考慮再三,才說:“你我既然親如兄弟,我說了你也不必驚訝。如今將要分別,無妨如實告知:我實際是一鬼,隻因生前飲酒過量,醉後溺水而死,已經好幾年了。以前你之所以捕到比別人更多的魚,都是我暗中幫你驅趕,以此來酬謝奠酒之情。明日我的期限已滿,將有人來代替我,我將要投生於人間,你我相聚隻有今晚了,所以我不能平靜。”許某聽了起初了分害怕,然而,因為長期相處,不再恐怖,反而難過起來。於是,他滿滿斟了一杯酒捧在手中說:“六郎,我敬你這杯酒!望你飲了不要難過。你我從此不能相見,雖很傷心,但你由此解脫災難,我應該祝賀你。不要悲傷,應該高興才是!”於是,二人繼續暢飲。許問六郎:“何人來相替?”六郎說:“兄長明天可在河邊陰處等候,正當午時,有一女子渡河,溺水而死,即是替我之人。”二人聽到村雞鳴叫,方灑淚而別。
次日,許在河邊暗暗觀看,會發生什麼事情。中午時,果有一懷抱嬰兒的『婦』女,到河邊便墜入水中。嬰兒被拋在岸上,舉手蹬腳地啼哭。『婦』女幾次浮上沉下,後竟又水淋淋地爬上河岸,坐在地上稍稍休息後,抱起嬰兒走了。
當許某看到『婦』女掉入水中時,很不忍心,想去相救,但一想這是六郎的替身,才打消救人的念頭。當又看到『婦』人未溺死,心中懷疑六郎所言有些荒唐。
當晚,許某仍到原地去打魚,而六郎早已在那裏,說:“現在又相聚了,可暫先不說分別的事。”許某問六郎白天的事,六郎說:“本來那女子是替我的,但我憐她懷中嬰兒,不忍心為了自己一人而傷兩個人的『性』命。因此,我決定舍棄這個機會,但又不知何時再有替死的人。也許是你我緣分未盡啊。”許某慨歎地說:“你這種仁慈之心,總可感動上帝的。”從此,二人一如既往,飲酒捕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