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像一把無情刻刀,改變了我們模樣……”
陶福義哼著小曲,躺在床上,優哉遊哉。
來到這裏後,除了吃,就是睡,跟豬的習性,沒啥兩樣。
師父就告訴他:我叫離無恨,你給老子記好了,記牢了。
然後便沒了下文,就剩下他一個人。
他倒是沒事,此處安好,能吃飽。本以為自己很能吃,餓死鬼投胎,沒想到,十一個新朋友,個個比他還能吃。
這裏又跟別處不一樣,想做主子,得有與之相匹配的實力。十一人,完全沒有將他這個少主放在眼裏。整天比鬥,贏的人,獲得對方的食物。
比鬥對象,隨機選擇。當你吃得正開心時,忽然就有人向你發出了挑戰。你想避戰,或者吃飽了再戰,完全不可能。唯有在對方發出挑戰的一瞬間,應戰。
十一人中,早已確定了實力最強悍的頭領。其餘十人,自然不敢試其鋒芒。
章哲,以一抵五,戰鬥力強悍。十人不服氣,群起而攻之,章哲落敗。十人欣喜不已,隻覺章哲也沒什麼了不起。
他們想錯了。
章哲報仇,從早到晚。一天二十四小時,你猜不到他會什麼時候發起攻擊。既然你們十個人不講道義,他也不用正式挑戰,偷襲,偷襲,偷襲。
起初,一人被襲,十人複仇。本想讓章哲知難而退,誰曾想,這貨根本就是個榆木腦袋。隻要活著,即使被揍得隻剩下一口氣,隻要恢複,依然我行我素,從早到晚。
章哲搞偷襲,有他自己的套路。方法特別簡單,也特別耿直。當初是誰牽頭發起的群攻,他就先找誰。打到他服,打到他怕。若是慫了,找餘下九人裏最厲害的繼續。若還是不服氣,打到服為止。
章哲將領頭的那人稱之為大傻。敢號召大家一起來對付他,這樣的出頭鳥,不是大傻,是什麼?
大傻不愧為大傻,連著被章哲偷襲了一個月。大傻的骨頭確實硬,從不求饒。章哲隻認為,這貨是死要麵子活受罪。
大傻之所以為大傻,就是因為這貨,極其好麵子。明知道吃虧的事情,隻要別人將他捧上天,他就敢做。其實群攻的主意,是小傻提供的。他自己不敢衝前麵,見大傻敢打敢拚,於是鬼鬼祟祟的找大傻商議,獻計。
章哲早就看透了,卻不準備理會小傻。這樣的人,留到最後教訓,比較妥當。總之十人的名字,章哲也不記得,懶得記,一群手下敗將,不值得他動腦子記。大傻二傻三傻如此類推,多好記,又不費事。
最笨的,當然是大傻,最聰明的,莫過於小傻。
章哲也壞的很,即使知道小傻在背後戳脊梁,依舊假裝不知道。總之挨個收拾,不怕他們不服。
大傻堅持了兩個月,終於受不了了。這誰受得了?一天二十四小時得防備著,吃不好睡不好,整天提心吊膽。總之這件事情,他本就覺得自己理虧。大丈夫做事,單打獨鬥輸了,卻用群攻贏回了麵子。贏了場麵,輸了麵子。
他不想承認自己的錯誤,也不想向章哲低頭。可這章哲,實在難搞!就跟個蚊子一樣,趁你不注意,就往死裏整你。誰見了不害怕?
每回被整,他就聯合所有人,將章哲狠揍一頓。本以為章哲總得老實一宿吧,誰知道,還沒過一個鍾頭,章哲又忒麼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