廠方和村方達成股份轉讓的一致意見後,召開昆侖山公司董事會成了當務之急。
公司章程規定:董事會會議應有過三分之二的董事出席方可舉行。董事會作出決議,必須經全體董事過三分之二的人數通過。按此規定,七名董事必須有五人出席才能召開董事會議,所作出的決定必須有五名董事同意才合法生效。
公司七名董事中,二二〇廠四名,海潮縣三名分別是應聲、言駿、陳傑。
二二〇廠四名董事中隻有三人能夠出席會議,另一名董事已經調離,由於兩年多未開董事會,也就沒有再增補新董事。
據此海潮縣的三名董事中必須有兩人參加方可舉行董事會。除應聲出席外,在言駿和陳傑中間必須有一人參加會議,而且所持立場還必須與廠、村一致,這樣才能保證轉讓股份的決議合法有效。
如果陳傑接到召開董事會議的通知後,毫無疑問肯定在第一時間向陳書記報告,因為他一直把自己當成陳書記的人,陳書記對他的某些做法雖然感到不爽,但認為他對自己還是忠誠的,仍然屬於可以信賴的人。
言駿是縣機械局調研員,雖然退了二線,但畢竟拿著縣政府的工資,況且現在昆侖山公司已經劃歸縣機械局管理。他接到召開董事會的通知後,向廣誌和自途報告再正常不過了。且不說廣誌怎麼做,自途肯定和陳傑一樣立馬向陳書記報告。
言駿和陳傑都屬縣機關中層幹部,在昆侖山公司的問題上,其言行將要受到縣裏的製約。縣裏也許不會讓他們參加,在縣裏看來,這次召開的董事會是非法的。當然,讓他們參會的可能性還是有的,看看廠、村串通起來召開董事會想幹什麼,讓言駿和陳傑兩個人一唱一和,也能把會議攪黃,即便攪和不了,也可以中途退場向縣裏報告而迅速采取相應措施。他倆是不是參會,這就考驗決策者的智商了。
根據廠、村在二二〇廠簽訂的意向書,二二〇廠擁有的昆侖山公司的股份轉讓給白龍港村,須經董事會確認。出席董事會的人數達不到規定要求,何以開會,又何以作出這麼重大的決策?
在西寧至上海的列車上,柏青、劉智和於春,討論非常熱烈,分析細致入微。對於這樣的狀況讓他們心灰意冷。柏青急了,一回來,就拉著老趙和劉智去見應聲。
劉智嗔怪的說:“我們不同意轉讓,柏青和於春賴在二二〇廠不走,現在我們同意了,貴方可出席董事會並能投讚成票的隻有應聲書記一人,如果董事會開不起來,或者即便開起來了,又不能作出股份轉讓的決定,那就不能怪二二〇廠了。”
應聲反唇相譏:“劉董事長此言差矣,如果昆侖山公司正常召開董事會,你們的董事空缺不就補上了嗎?要不是你們嫌白龍港村級別低,總是與縣裏來來往往的,村方的三名董事怎麼會形成今天這樣不倫不類的結構呢?這些都已經翻篇了,現在我們在同一條船上,誰的動作不慎,船都有可能翻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