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民反省自己,在昆侖山公司問題上,他的這種保留意見在組織上服從的做法對不對?他覺得在一般程序上並無不妥,但是讓他自責的是,沒有積極向上級組織反映而爭取領導的支持。如果那樣的話,也許不會造成現在的被動局麵。往小裏說,自己是不是有明哲保身的嫌疑;往大處講,是不是把群眾利益和黨的利益對立起來了呢?會民的心裏是忐忑不安的。
他當時確實想去找市書記和市長的,把獅子大開口要求二二〇廠再出四百萬安置科技人員,以及平調村集體資產把昆侖山公劃歸機械局的問題,向市領導彙報。但是他又想,任何事情的發展都有雙重性,目前縣委常委所做出的決定,尚未形成最終結果,雙重分析都可以。比如這樣理解:
是不是要求二二〇廠再出四百萬,隻是個談判藝術問題,開價先高一點,在談判中雙方的觀點會逐漸聚於統一的。
二二〇廠在昆侖山公司的股權退出前,按照公司章程運行的模式誰也改變不了,現在股份尚未移交,常委討論的意見僅僅是一種超前研究。
如果市領導這樣看問題,似乎也合乎邏輯。但是,對向上反映問題的會民來說是很尷尬的。是不是會讓人感到,他心胸不夠開闊,相融性欠佳,作為縣長,對書記的工作配合支持不夠。
這冤枉了會民不說,還讓組織上產生了海潮縣黨政主要領導不團結的錯覺。再說,讓陳書記知道了耿縣長在向上麵反映常委會決定的問題,以後書記和縣長還怎麼配合工作?
想到這些,會民隻能放棄了向上級反映問題的想法。他很懊悔,恨當時沒有勇敢的站出來,去找市領導彙報,詳盡陳述自已的想法。唉,世上隻有馬後炮,哪有後悔藥呢?
二二〇廠已將股份轉讓給了白龍港村,昆侖山公司成為村裏的全資企業,這已經既成事實。如果想用行政甚至司法手段幹預,不但改變不了股份轉讓的事實,反而會傷害基層幹部和群眾的感情,影響企業的生存發展。
特別嚴重的是,部屬單位的處長劉智,因為股份轉讓問題被作為詐騙犯罪嫌疑人關進了看守所。這種目無法紀的做法,隻會損害海潮縣甚至海通市的形象,影響投資環境。
會民已下定了決心,一定要幹預這件事。他想找一個既能解決問題,又不影響和陳書記工作關係的兩全齊美的辦法。於是,他把目光投向了縣看守所包所長。
通潮大道拆遷時,老包是海潮縣公安局長。規劃道路途經一個占地七八畝地的土丘,這裏是五十年代開挖運河時壘起來的。運河通航後,生產隊就在土坡上種植莊稼直至此次拆遷。
縣土管局認定這個土丘是國有土地,而農民卻認為是集體土地,這個區別可大了。若屬國有土地,老百姓什麼補償都沒有,如為集體土地,不光是有青苗費、補償費等等,還可按每畝地三人安排土地工。
那天,召開拆遷動員大會,土管局長到會講話,對這個土丘屬國有土地的理由進行講解。可老百姓不幹了,這塊地一直是農民種植的,怎麼開運河堆上土就成國有了。
土管局長被群眾圍困,這樣吵吵鬧鬧有道理也說不清。於是就讓群眾派代表在附近的小學教室裏進行磋商。而其他群眾就圍著左右大門和前後窗戶,觀看群眾代表和土管局長如何對話說理。一方說是國有土地,有當年的規劃紅線圖,另一方說自解放到現在一直是農民耕種,除了開挖運河那段時間,其它沒有少種一熟。爭也好吵也罷,這樣下去都不會有結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