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午時分,許霞笑眯眯地回來了,看上去心情不錯。
她進了屋,就拉著坐在外屋看書的小三進了裏屋,兩人坐在床上說話。
許霞就說:我在路上想好了,你回去後就跟你幹爹說,退掉與他老家那姑娘的親事,咱們多給她一些錢就是了,再說了,這仗一時半會也打不完,你又怎麼可能回去成親?
小三就說:這怎麼可能,我幹爹肯定不會同意的。
許霞眼珠子一轉又是一個主意:要不你從神仙洞離開,我去找馬叔叔,你就在皖南站幹就是了,中尉銜也不會降,我們一起執行任務,一起殺鬼子。
小三更不可能同意了,讓他離開背嵬隊,這怎麼可能,他瞪了許霞一眼,他已經知道眼前這個看上去又漂亮又文靜的女孩子實際上鬼花樣一套一套的。
天哪,都是女人,差距咋這麼大哩,七姐那麼溫柔嫻靜,這個女孩子卻這麼潑辣粗野,他已經知道昨天實際上是許霞的第一次。
許霞在路上就盤算過這些,知道提出的這兩個方案幾乎不大現實,那年月,父母之命等同於現在的民政局領證了,她橫插進去還想撬掉原配哪有這麼容易,她隻不過是漫天要價而已。
她又一幅萬般心疼但又為小三著想的樣子:你不肯拋棄那鄉下姑娘,也算重情重義,好,我最大讓步—我做大的,她隻能當姨太太。
小三倒不是不想負責任,許霞既漂亮又慧黠,他不是不心動,雖說三妻四妾他壓根沒想過,但遇上這種情形,一個黃花閨女跟了他,他總得有交待吧,不過他可是想的七姐才是老婆,許霞當姨太太,至於新四軍的幹部允許這樣不,他可不知道政策。
小三就說:隻能你當姨太太—
話沒說完,許霞又急了,起身張牙舞爪撲過來,半真半假動起手了,小三可不怵她(換了是七姐,小三手指頭也不肯動),兩三下又製住她,把她扔在床上,許霞一骨碌爬起來,叉著腰像個小母老虎,哪裏像個軍統女特務:
不行,她做姨太太。我一個黃花大閨女的名節就壞在你手上了,以後怎麼嫁人?不行,你非娶我不可。
小三說:沒說不管你呀,但是早就給我定親了,隻等過門呢。
許霞還是懂中國傳統習俗的,就說:好,那她做小,我為大。
小三說:她比你大,也比你先呀。
許霞道:我們先以夫妻名份生活,還是我為大。
小三就說:明明我跟她先定親的,先定親的為大。
徐霞就問:那你與她定了親,圓房沒有?
小三搖頭。
許霞就說:那不管,我們先圓房的,先圓房的為大。
小三說:我幹爹不會答應的。
許霞哼道:你幹爹不會答應?我幹爹還不會答應呢!別說想讓我當小,就是你找姨太太都不行,他不打死你才怪。我還得幫你給他說好話呢。
接著又說:我反正要做大的。
小三就說,你我都是國軍軍官,不能納妾的。
哪知道徐霞早有準備,她說:姨太太不算納妾,你看國軍軍官,哪個不有幾房姨太太?
我上午去縣府查了資料的。
說完摸出一張小小的紙條照著念出來:
“二十年院字第六四七號解釋”稱:“娶妾並非婚姻,自無所謂重婚。”
“二十年院字第七三五號解釋”稱:“妾雖為現民法所不規定,惟妾與家長既以永久公共生活為目的,同居一家,依民法第一一二三第三項之規定,應視為家屬”。
“二十二年上字第六三六號判例”稱:“民法親屬編無妾之規定。至民法親屬編施行後……如有類似行為,即屬與人通奸,其妻自得請求離婚……得妻之明認或默認而為納妾之行為,其妻即不得據為離婚之請求”。(1)
敢情上午她專門跑到偽縣府收集的重要情報就是這個?!
小三就懷疑地問:你去偽縣府查的不算吧,你我都是國軍軍官,可得依咱們民國的法律。
許霞就啐道:你耳朵進鹵菜鋪了?剛才我說的判例都是民國二十年二十二年的。那條不是我們民國法院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