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花鄉有鬥牛的傳統,每到農閑季節的臘月初二,四裏八村的養牛戶大多會牽著自己家的愛牛,前去鄉裏的大集(那裏設有專用鬥牛場)參加鬥牛,當然,桃花鄉的鬥牛和西班牙的鬥牛不盡相同,西班牙的鬥牛是人與牛鬥,桃花鄉的鬥牛是牛與牛鬥,準確地說是公水牛與公水牛鬥。
作為獎勵,勝出的牛兒會獲得牛王稱號,還有一個套在牛角上的大花環,牛的主人則會獲得一萬元獎金。
桃花鄉鄉民阿財家有一頭牯牛,身體壯碩,力大無窮,已經贏得了三次牛王桂冠,也為阿財贏得了三萬元獎金。
這頭不同尋常的牯牛名叫大力王,隻是阿財家養著的十幾頭牛中的一頭,它贏了三次比賽之後,就有些飄飄然了,覺得自己比那些牛兒高半個頭。這一年鬥牛大賽前夕,大力王找到阿財,說:“主人,我已經為你贏得了無上的聲譽,當然還有獎金,可你為什麼還讓我和它們……”大力王指了指他的同類,接著說:“為什麼你要我和它們這些廢物吃一樣的食物,吃那些令人厭惡的草!”阿財說:“那你想吃什麼?”大力王又指了指趴在門口睡覺的狗,說:“我要和它一樣,喝骨頭湯,吃豬肉!”阿財說:“可是你不適合吃這些食物……”大力王賭氣地說:“你要是不讓我吃這些,我今年就不參賽了!”看著頑固的大力王,阿財隻好答應了。
從此以後,大力王就如願地喝上了骨頭湯,吃上了肥肉。剛開始,它還覺得挺美,可是沒過兩天,大力王就開始腹瀉不止,渾身一點力氣都沒有,鬥牛大賽那天,阿財看著奄奄一息的大力王,知道它是依靠不上了,隻好另找了一頭牛參賽,結果慘敗而歸,一氣之下的阿財回來後就把大力王宰殺了。
多數時候,適合別人的東西並不一定適合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