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吉目送兩位戰友離開,無聊的看著對麵。在危險的氛圍裏,一切都沒有意義。
對麵的房子剛健起來,就又被摧毀真是倒黴到家了。
張安慢慢的來到門口,沒有立刻開口。
原本熱鬧的五十一區首府,最近一年的時間都不太安穩。
像是庇護人類的神靈,忽然被邪惡的大魔王打敗。
就像是枯寂安靜的宇宙,除了光與黑暗再也沒有其他的東西。
“你到底在我這,想得到什麼?”孟吉抬頭,看著這位不知怎麼形容的人。
張安坐在椅子上輕笑:“像我這樣的怪物,要是沒有英雄在身邊。會被其他正義的英雄消滅的,我這不是沒辦法嗎!”
孟吉一臉嫌棄的看向身邊的巨龍,這位神經大條就算了。
但是怎麼也以為別人同樣神經大條,一隻巨龍在附近誰都會擔心的。
他又不是故事裏的公主,就是渴望被巨龍抓起來,然後有王子提劍騎馬殺來。
輕歎一聲,孟吉不去問了。
既不能告發,也不能包庇真是為難呀。
張安慵懶的躺在椅子上,看著天空的太陽。
人是群居動物,這不知道是誰說的。
倒是有點道理,人確實要一個同伴。
在星空中,他一人從人變成了野獸。
回來之後,一位自己是一位複仇的神靈。
可是作為野獸與神靈太孤單了,孤單的無法用語言形容。
還好他找到了一個同樣孤獨的人,一位能享受孤獨的人。
於是他解脫,這世界上有人比他還孤獨,心情就變的好了一點。
很快,太陽從西方回家。
孟吉回到了二樓,來到練功房。
房裏綁著一位美麗的女人,被第四大學束縛血族的繩子捆住。
瑪蓮娜看著臉色平靜的孟吉,十分優雅的坐在地上。
孟吉拎著英雄刀,刀鋒在美麗女人的臉上劃開。
“被你們血族咬過之後,需要什麼方法可以拿出血晶。”
一襲白色連衣裙的瑪蓮娜低頭,這是血族的秘密。
血族數量靠著兩隻吸血誕生的後裔數量很少,大概隻有整個血族的二成。
血族的大部分都是人類自願加入血族,通過初擁成為血族。
人類雖然現在科技發達,但是生命上要短的多。
血族輕易就可以活上五百年,人類最多也就是一百年的生命。
還要經曆生老病死,脆弱的像是螞蟻。
但一旦可以成為血族,不但擁有強大的生命裏。
更重要的是,除非血核幹枯。血族一生都不會衰老,通過漫長的時間掌握豐富的知識。
雖然隻有不足十億的數量,但依舊是這個世界上最強大的種族。
人類中無論是掌握財富,還是掌握權力,知識的人。都想讓自身的生命長一些,於是血族成了他們的選擇。
也是有著龐大的人類精英墜落成血族,人類的一切秘密才得以被血族掌握。
不然擁有強大科技的人類,一旦全力針對血族。
黑暗陣營絕對不會像現在這樣強大,其中初擁的技術就是血族最重要的秘密之一。
眼看這位黑暗的子爵沉默,孟吉輕笑。
英雄刀劃開長裙,瑪蓮娜身子微顫。
“你要是不說,我就把你送給狼人。我可以保,你會懷上狼人的子嗣。聽說在血族,被狼人碰過的血族要被焚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