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了吧你,今天一整天都心不在焉,還說不是喜歡上了。”林渲大咧咧的湊過來,“寶貝兒怎麼樣啊,拿的拿不下?別是不行吧?”
蘇晴像是對剛剛那個牛郎一樣,輕佻的拍了拍林渲的臉頰,“我行不行你不知道?”
林渲笑罵,“快給我滾,心不在這裏我要人作甚。”
蘇晴笑眯眯的拿起手包,在林渲一臉“臥槽你還真走”的懵逼表情中溜之大吉。畢竟,再玩下去她就真忘記自己是來幹什麼的了。
這文的男女主都不是什麼挺有背景的人,基本上沒有什麼需要顧及到的地方。
重點要防備的是自己同父異母的便宜哥哥。雖然在小言文是哥哥看不過原主一直靠著權勢破壞男女主感情,這才“大義滅親”把原主丟出去聯姻,逼著她嫁給了一個年紀足已做她父親的男人。
但蘇晴怎麼想都覺得是自己那位便宜哥哥看不慣她伸手要來分家產,才在原主父親死了之後篡改遺囑,順道處理掉她。
比起所謂的一見鍾情,此生摯愛來說,蘇晴更相信是利益上的糾紛點觸動了這位兄長的神經。
當務之急,得想辦法讓自己盡快擺脫來自經濟上的製裁,原主沒有什麼儲蓄的觀念,這點也是蘇晴很頭疼的地方。好在原主還有個對她非常不錯的父親,應該不至於有什麼大問題。
小言文裏並沒有清楚的時間軸,關於男二的商業事業也並沒有過多提及,也就是說她熟知小說內容的金手指壓根不起作用,最多也隻是知道自己大概是半年之後就要倒黴。
——這就好像是架在自己頭上的達摩克利斯之劍啊。
蘇晴歎了口氣,心寬的先招呼司機回家。
因為原主根本就沒有居住在自己父親的別墅裏,而是另外搬出來住的緣故,司機都有些詫異蘇晴報出來的地址,因為在印象中,蘇晴很少主動回家。
不回家的原因很多;一方麵是一個人玩得瘋也沒人會講,一方麵也是自己的繼母看她實在不爽。就算家裏還有疼愛自己的父親,原主也懶得回家,又不是每個人都喜歡看別人臉色過活。
更何況原主一直覺得繼母就是拆散自己父母的狐狸精,自然對繼母也沒有好臉色。
等下車的時候司機猶豫了一瞬,小心翼翼地告訴她,“小姐,過兩天家裏有個很重要的聚會,蘇總的意思是您最好也跟著一起去……”
蘇晴眯起眼睛想了一瞬,她幹脆的點頭,“告訴爸爸,我會去。”
司機一頓:“不,要求您去的是您的哥哥。蘇先生他並不知情。”
“我知道。”蘇晴笑了一下,“去通知爸爸吧,告訴他這一次我會去,不會和他耍脾氣。”
父女之間這麼深的隔閡,好歹也要暫時緩和一下。
最起碼,也要把原主母親的物品全部拿回來,免得到了以後,都不知道落到誰手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