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許,她是害怕,這樣做,雖然陷害不了許國興,但也能最大可能的保證自己的安全。
如果丁伯書的屍體沒被發現,誰都不知道,丁伯書死了,丁家隨便找個理由就可以打發鄰居們了,或者幹脆搬走就行,他們這輩子都沒啥問題。隻不過天網恢恢,疏而不漏,丁伯書的屍體被打撈上來,並且還能勉強辨認。傷天害理之人,注定是要伏法的。
莫穎更傻的一件事,就是拿許秋萍的詩文去發表,她的目的是搞臭許秋萍的名聲。但正是目的太明顯了,才讓李耀桀懷疑,真正的閨蜜,不可能在許秋萍傷心欲絕的時候,拿她懷念丁伯書的詩詞幫她出名,這要是在現代,許秋萍絕對會被罵死,古代雖說沒有網絡暴力,但同樣人言可畏。
丁盛、莫穎被縣令梁書帶回衙門,當然,莫穎的父親也是知情者和參與者。等待他們仨的,將會是法律的嚴懲。
“郡公大人,這次我的表現如何?”謝雲飛嘿嘿一笑,上前邀功。
李耀桀睨了他一眼,平靜地說:“意料之中。”
“啊?郡公這麼相信我的能力嗎?”謝雲飛撓了撓頭,反倒有些受寵若驚。
“是的,”李耀桀淺笑,搖了搖頭,“一個不學無術,笨手笨腳的人用來監視最好不過了。”
謝雲飛愣:“啊????”
這不像是誇人的話吧?這是罵人的話吧……
“你呢,沒啥用,跟蹤監視這種細活你肯定不會的,很容易就被發現。但我就希望莫穎發現你,她一害怕,就很容易漏出馬腳。”
李耀桀考慮過了,丁伯書死了這麼久,背後之人應該是收手了。假設一,幕後之人收手了,盯著莫穎其實沒啥用。不如刻意讓謝雲飛暴露,莫穎可能驚慌之下,漏出馬腳,然後順藤摸瓜,抓到凶手。這是假設一點一。
如果莫穎知道被監視之後,沒有漏出馬腳,那就撤回謝雲飛,派出善於跟蹤的人。莫穎感覺謝雲飛不監視她之後,自然就會放鬆警惕,就同樣會漏出馬腳,比如聯係背後之人。這是假設一點二。
如果她還不露出馬腳,那簡單,抓起來審問。
假設二,幕後之人沒有收手,還有動作,謝雲飛就算再草包,也會發現。這是假設二點一。
假設二點二,謝雲飛沒有收獲,反而打草驚蛇了,同樣換一個跟蹤能力強的,在他們察覺不到謝雲飛,放鬆警惕後,同樣能發現蛛絲馬跡。
所以李耀桀才會讓謝雲飛去跟著莫穎,因為他壓根就不怕謝雲飛暴露,就算打草驚蛇,蛇跑了,他還可以抓莫穎審問,老虎凳辣椒油一起上,肯定會乖乖地說出來。
這次就是情況一,和李耀桀的猜想一致,丁盛殺了丁伯書之後,已經收手了。劇情的發展也在李耀桀的考慮之中——謝雲飛暴露了。莫穎驚慌之下,做了一個很腦殘的決定——收買謝雲飛。
莫穎以為謝雲飛和丁伯書是情敵,丁伯書死了謝雲飛會高興,也以為她許給謝雲飛一些好處,比如在許秋萍麵前為他說好話之類的,謝雲飛就會上她的賊船,但她萬萬沒想到,謝雲飛是李耀桀派去的,絕對不敢瞞著李耀桀搞怪的。
聽完李耀桀的分析,謝雲飛欲哭無淚,仿佛鹹魚失去了夢想:“郡公大人,原來我是誘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