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身份之謎(1 / 2)

扶桑正思索著,屋外響起敲門聲,扶桑打開房門,見是女傭。

女傭:“小姐,有位警察找你。”

“我知道了,您先去客廳招待,我馬上來。”

扶桑清楚,張母一定已經告訴過警察,她去過張家,想必王阿虎今天來也是想問她為何會去張家?

扶桑來到客廳。奶奶和養父都不在家,客廳裏隻有王阿虎一人。

扶桑:“王警官!”

“扶桑小姐,不好意思,又來打擾您!”

扶桑到王阿虎對麵落座:“不知您此次找我,又有何事?”

“小姐,張衛山,您可認識?”

“之前並不認識,隻是因為李傑倫的死,我無端受到牽連,我想了解李傑倫的死因,便去了張家,沒想到死者是張衛山而非李傑倫。”

此話扶桑是故意說給王阿虎聽的,自己明明是無辜的,卻被警察三番五次懷疑,讓她十分懊惱。

“扶桑姑娘,我們也是為了查清楚事情的真相,抓獲真兇,請您理解。如果扶桑小姐您知道什麽線索,可要告訴我們,兇手兇殘,我們都希望早日抓到真兇,以免他再禍害他人。”

“那是自然,如果我有線索,一定會第一時間通知警察。”

“那我就不打擾了,告辭。”

扶桑客氣的送走王阿虎,她沒有告訴警察,她對林森的懷疑。

很明顯,王阿虎今天到家詢問她,說明他們仍然不信任她。警察總是把精力浪費在她身上,這讓她對他們的破案能力產生嚴重的質疑。

扶桑通過尋尋的哥哥對林森做了調查。調查發現林森到律師所工作已有兩年,他在一家歌舞廳有些股份,算是那家歌舞廳的小股東,而那家歌舞廳就是林森上次帶她去的那家。舞廳人多複雜,還好那天是化妝舞會大家都戴著麵具,否則有人看見她和林森去那種地方可就不好了。

扶桑不能到律師事務所去找林森,她托賣報紙的孩子,將一張紙條交給林森。紙條上並沒有留名,畫了一片桑葉在落款虛。

下午五點半,扶桑在飯店包間等候著林森,她猜測著:

“他收到紙條了麽?他會來麽?”

他也許來,也許不來。

扶桑猜測著,正在她心裏七上八下之時,林森貼著胡子,穿著長袍馬褂,裝扮成生意人,如約而致走進了包間,他朝她挑逗地一笑,便坐了下來。

扶桑見他如此模樣,諷刺道:

“林先生裝扮成這樣,是不敢以真麵目示人嗎?”

他扯下假胡子:“不知小姐主勤請我來,有何貴幹?”

沒等扶桑回答,張母闖了進來。

張母看見了屋中的林森,眼睛直盯著林森:

“是你!?”

林森見到張母一愣。

張母接著說道:“你是?你叫什麽名字來著?我見過你的。”

林森回答:“伯母,我叫林森。”

張母:“對,我想起來了,我兒子帶你去過我家裏。”

扶桑聽見張嬸的回答有些意外:“張嬸,您不是說不認識林森嗎?”

張母:“嗨,你問我名字我對不上號,這不見到人我就想起來了,他是我兒子朋友。”提到兒子,張母又開始流淚。

林森安慰道:“伯母,衛山的事情我已經聽說了,您節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