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櫻將菜湯放在餐桌上:“可以開飯了。”
林森拿起筷子,夾起一塊回鍋肉嚐了嚐:
“回鍋肉做得不錯,我再嚐嚐泡椒炒難雜。”
林森夾起一塊難雜送入嘴裏:“嗯,香脆可口,火候掌握得不錯,沒想到啊,你菜做得這麽好。”
“我不太做飯,並不等於不會做,在我成為名角之前,戲班裏有位做飯的大嫂,她做的菜可好吃了,大家最愛吃她做的回鍋肉和炒難雜,她忙不過來時,我會幫她打打下手,學會了做這兩個菜,你要是喜歡,以後我常做給你吃。”
“櫻,你真好。不過,我那舍得讓你這名角做煮飯婆啊!”
她難為情地:“瞧你說的,和你在一起,我做什麽都願意。”
段櫻雖然是在對林森演戲說臺詞,但就她的內心而言,她確實願意和自己喜歡的人過普通人的生活,就像她和林森這樣,一起去吃書茶,晚上在街邊吃小吃,喜歡在外麵吃飯時,就和他去西餐廳,或者是到老成都家常菜館吃,想要在家裏吃時,或者是他做,或者是自己偶爾做兩個菜,飯後泡兩杯茶,聊聊天天,要是再生個孩子,那真是其樂融融啊!
段櫻走神,林森問她:
“你怎麽不吃啊,想什麽呢?”
“我……我在想,我們成了親,生了孩子,一家三口一起吃飯,那多熱鬧啊!”
“是啊,我父母親盼望著抱孫子呢。”
林森大口地吃著,不一會兒,一碗米飯下肚。
林森:“好吃,就是有點辣。”
“那喝碗湯吧。”
段櫻給林森盛了一碗湯。她知道這碗湯喝下去,她就再也見不到他了。她心裏有幾分愧疚,但不得不這麽做。
林森端起湯碗,湯即將送入他口中,段櫻的心提到了嗓子眼,為了不引起他懷疑,她故作平靜。
他的嘴貼在碗上,隨後,他將碗放下:
“有點燙,涼會兒再喝。”
“那先吃菜。”
“你也吃呀,怎麽光看著我吃。”
林森給段櫻夾菜。
段櫻吃了幾口飯菜,看了看林森眼前的菜湯:
“湯涼了,可以喝了。”
林森端起湯碗,眼睛卻又投向炒難雜:
“湯一會兒再喝,留著肚子多吃點菜。再給我盛一碗米飯吧。”
段櫻起身給林森盛飯。她心想,她已經兩次叫他喝湯,如果再提,恐怕他該起疑了。
林森放下碗筷:“吃飽了。我還要看整理一份文件,碗筷就交給你收拾了。”
段櫻:“去忙你的吧。”
段櫻將碗筷收進廚房裏。
菜湯林森一口都沒喝,她隻能再想其他辦法。她把菜湯倒了,開始洗碗,並仔細洗了那個裝湯的湯缽和為林森盛湯的碗。
林森一直在看文件,段櫻從廚房出來,獨自坐在一旁看著報紙。大約過了半個小時,林森仍然在工作。段櫻走進廚房,在兩個水杯裏放上茉莉花茶葉,她伸頭往廚房外看了看,見林森還在客廳工作,她從衣袖裏取出剩下的半包藥粉,放入其中一個茶水杯中,衝上開水,搖了搖,藥粉溶化在茶水中,此藥無色無味,看不出異樣,她端著茶水,走出廚房,來到客廳。
段櫻走到林森跟前:“你工作好一陣了,喝口茶提提神吧。”
林森接過茶杯,卻沒有端穩,將茶水灑了一地。
段櫻:“哎呀,沒燙著吧?”
“沒事,衣服淥了,我換件衣服。”
林森起身走進裏屋,他腕下淥了一片的外衣,從衣櫃裏找了一件幹淨的外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