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天的晚上,晨從楚楚房間裏走出來,我本以為她又要重複前兩天的話,沒有抬頭看她,但我想錯了,她座到我對麵,我們的目光碰到了一起,雙方就這樣互相對視了好久,她先開口說話:“我這次回來就是為了讓大家先過好這個節日,我們倆的事情,過幾天再說可以嗎?”…
晨的這個要求出乎我意料,真是不明白她到底是要幹什麼。我看了她一會兒,才用冷冷的口氣說“你還想幹什麼?”
“我不要幹什麼,先離開這個環境,自已冷靜的考慮一些事情,其它的也沒什麼了,我已經有好多年沒有想過這麼多了。”
“你打算永遠就這樣考慮下去嗎?”我冷淡的問。
“……如果你不同意,那就算了。我那天不是說過嗎,你想怎麼處理我都可以。”
“我不同意?我能阻止的了您的行動嗎?算了,你現在不想說,我也不強迫你,你愛幹什麼就幹什麼去吧,想好了再來找我。”說完,我閉上雙眼。
晨可能是還想說什麼,但輕輕的歎了一口氣,然後走進了臥室。被這件事情折磨這麼多天,我可能都已經被消磨的精疲力竭了,對她,我能有什麼辦法呢,算了,她自已惹出的事非,還是讓她自已去想如何收拾吧,我不想把一切負擔都強加到自已身上。
第二天,晨和我一起把楚楚送到嶽父那裏,她對嶽母說要去上海參加一個同學的婚禮,過些天再回來。老人自然不會過多詢問。
走出家門,我先開口問她這件事“你真要去上海嗎?”
“嗯,敏要經婚了,在半年以前就訂好的,我和你說過的。”
我想起來了,那個敏是晨當年的舍友,5月7日結婚。這個女人大學畢業後在感情上遭受了一次很嚴重的打擊,從那時起就對婚姻產生了恐懼,一直到去年,才找到了一個比她大五歲的離異男子,但這個男人離婚和她沒有任何關係,據晨講,敏是一個純粹的膽小怕事的女孩,但是人緣還不錯,人品端正。這次她結婚,晨肯定是不得不去的。
“就你自已去?”晨也清楚,現在我是不可能陪她一起去的,所以她也根本沒有和我提這個要求。
“娟陪我一起去。”
我沒有再說話,直接把她送回家,然後掉轉車頭,奔公司。
這個長假,有三個婚禮我思前想後實在不可不參加,是在六日和七日這兩天,另外的幾個請柬,我隻是托人將自已的賀禮送上。其實每年這三個節日對於好多人來說,就是一種折磨,我這幾天也簡單的核算了一下,光婚禮送上的紅包就要六位數,對於某一類人群家的公子小姐婚嫁,與其說給你送請柬,到不如說是下的崔款書。不去參加可以,但不“意思”一下肯定會得罪他們,處在我這個位置的人,出手“寒酸”了還會得罪他們,這種人得罪不起。我不會去做違反法律的事情,但我也知道什麼時侯叫做“名正言順”。親朋好友礙於情麵,實在不得推托,不去掃了人家的興,心裏過意不去。這還不算要去拜訪一些業務上的重要客戶購置一些禮物的花銷,拜訪客戶,我大多都不必親自去辦,交給幾個人就可以了。不是我想去做這些肮髒的事情,實在是形勢所逼呀,也許晨說的對,我就是很虛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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