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唱會圓滿結束了。
大家收工之後,要去吃宵夜。
吳雪沒跟工作人員一起,她卸了妝,換了平常的衣服,帶著帽子和口罩,想要一個人去走走。
隻要是有可能遇到顧惜風的地方。
她都想去碰碰運氣。
一開始來xg,就是因為聽說他的老大在這裏。
既然是混了黑道,在夜場總能碰上吧。
所以,三年前,吳雪在夜場裏唱歌。
很快,她被一個經紀人看上了。
三年內,從一個酒吧歌手,登上了紅館,吳雪很了不起。
她以為,自己這樣了不起,就一定能讓顧惜風看到,讓他來找自己。
她沒有打傘,穿行在人群裏。
歌迷和粉絲紛紛散場。
因為下著雨,到處都是傘,沒人注意她。
吳雪獨自穿過這濕潤的風雨,這地方的風,跟a市不同。
這裏的風,充滿了潮濕的水汽,迎麵吹過來,就粘在你臉上,再也不肯走了,無論春夏秋冬,都是一樣。
她走得越來越偏,這座城市裏,總是有許許多多的小街,剛來的時候,經常迷路。
突然間,吳雪停住了腳步。
前麵路邊的消防墩旁,倚著一個高大的身影,穿著黑色的皮衣,撐著一把黑傘。
他長得很高,黑傘壓得很低。
看不清臉。
但當你深愛著一個人的時候,不用靠臉相認。
對於吳雪來說,是某種玄之又玄的氣味。
是他!
她清楚地知道,是他!
前麵就是巴士站。
許多聽完了歌的小情侶,縮在同一把傘下,甜蜜的走過去。
人群裏,吳雪就站在那兒,靜靜地看著遠方的男人。
許多人與她擦肩而過,或許覺得她奇怪,為什麼下雨天,不走,傻瓜一樣站在這裏。
吳雪忽然不敢上前了。
人總是這樣,當你日日夜夜想念的人,出現在了麵前。
會不知所措。
他還擋著臉,是不想讓自己看到,亦或者是,他在這裏,等著什麼人?
吳雪在戀愛中的自信,在這一刻,不複存在。
她像是一個傻瓜。
巴士開走了。
吳雪身邊的人空了。
她盯著那人。
那人動了,緩緩地往她的方向走過來。
在那黑傘抬起來的一刻,那個臉色黝黑的男人在對她笑。
吳雪瘋狂地跑了過去。
她抱住他的脖子,雙腳盤在他腰上。
她像是一個無尾熊,死死地抱著他。
她咬著他的肩膀,嗚咽地哭了出來。
“你怎麼才來?”她啞著喉嚨問道,“你怎麼才來啊!我以為,你這輩子都不想再見到我了呢!”
顧惜風穩穩地拿著傘,為她遮住風雨。
吳雪像是一隻小動物一般,撲到他身上時,他也是穩穩地站著,惟一顫了一下,是因為心融化了。
“不敢來。”顧惜風說:“我怕我一衝動,會帶著你私奔,什麼都不管了!”
“混蛋!”吳雪死死地咬著他,哭道:“你混蛋啊,怎麼忍得住三年不來看我?我就在這裏,你明明知道的,你這個大混蛋,我恨你,我恨死你了,我不知道有多恨你!”
顧惜風忍著那痛,覺得有種奇異的爽感。
他用單手,也能把吳雪摟得緊緊的。
“我怕連累你。”他輕聲說。
“現在呢?”吳雪從他身上跳下來,仰著頭,看著他,吼道:“現在呢,你怎麼不怕了?現在你來幹嘛呀!討厭!”
顧惜風單手捏著她的下巴,猛然把她拉向自己,重重地吻了下去。
那黑傘,再也拿不住了。
他把雨傘扔了,手臂緊緊地捆住她。
吳雪掙紮著,給了他一個巴掌。
顧惜風看著吳雪,嘴唇通紅,傻傻的笑。
“你滾開,我一點也不想見你。”吳雪氣得要轉身。
她氣顧惜風什麼也不肯說。
這樣算是怎麼回事。
顧惜風把她拉進懷裏,把她抱著,在她耳邊,輕聲說:“任務完成了哎我的任務完成了,我隻有這樣,才能來見你,你要趕我走,我寧願去死好了。”
吳雪一愣,雙手環住他的腰,咬著他心頭的皮膚,狠狠地哭了。
“嗯”顧惜風悶哼一聲:“我現在恢複身份了,你虐待我,算是襲警,懂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