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5章 殺我兄弟者,縱萬裏、必誅之。(1 / 2)

動用昭宣寺的力量,這是此時最好的選擇。

聽到傅融這建議後,趙維苟別無選擇、隻能同意。

大約半個時辰後。

隨著趙維苟一聲令下。

一隊喬裝成災民的人,從大路上互相攙扶、有氣無力地走向了青竹莊。

這群難民走到距青竹莊不足五百步的距離時。

“站住。”

一聲大喝,止住了災民行進的步伐。

看災民止行,樹林中,有人高聲問道:“什麼人?要做什麼?”

“回官人的話,我們都是從冀州來的災民。”接問,喬裝眾人中,一個人對著樹林大聲回道:“聽聞肖大官人肯收留父老,還能賞份事兒做,我等特來投奔的。”

樹林中一陣腳步聲中,兩個身穿蓑衣、手執短刀的兵士走了出來。

一來到這群災民麵前,兩個士兵先是舉著燈籠、仔細打量了一番。

“你等冀州來,可有文牒證明?”打量過後,其中一個士兵道:“若無文牒,能拿的出保長的簽書,或是沿途各縣的簽書也可。”

大梁雖無後世那樣完善的身份製度。

但百姓在大梁境內往來行走,卻也有一些確認身份的規矩。

村有保長、裏有裏正,這些是最基層、有權代表官方辦事的人。

百姓離鄉,必須先經裏正或保長,再報縣衙戶曹主簿。

為了確定人口數量,大梁還有一種更為有效、官方認證的憑證,那就是文牒。

文牒上會加蓋縣衙官印,寫明持牒人的名字、籍類、出生日期的信息。

其性質與功能上,與後世的身份證,有著七分的相同。

這是每個大梁子民,必須要持有的、三種自證身份的東西。

如今兩個士兵問及,那個答話的災民馬上哭喪著臉道:“二位官人呀!我們老家都被洪水淹了,縣令棄官而走、保長最先帶著家人離鄉逃難。您說,讓我們上哪裏去找辦文牒、拿簽書啊?”

沒有文牒、沒有簽書。

得到這回答,兩個兵士先是對視了一眼。

四目相對,二人心裏達成了一致。

為應對災民湧向京城,大梁有一條新規矩:災民至各地,若無法自證身份,需就近向城門令或當地縣衙報道。

經當地縣衙或城門令查驗,確認其原籍所在、姓名、年齡等相關信息是真實有效,頒給暫用簽書。

其實,就等於是讓人去找官府,接受盤查後拿一份臨時身份證。

兩個士兵都是軍人,他們目光交流後。

二人決定嚴守軍令、依規辦事。

“奉定王軍令。”還是方才問話的士兵,看著答話的災民、聲音冰冷地道:“沒有任何身份證明,閑雜人等、禁止入莊。各位鄉親,請改去他處。或到城門令那兒,自證身份、開具京簽再來吧。”

“官人,您看我們千裏奔波、再往返一趟又要小半天的時間。”聽此言,災民帶頭的人諂笑著掏出了一吊錢。

走向說話的士兵時,他接著道:“您給通融一下,就讓我等進莊去吧!我等隻求有個地方住、有口飯吃就行。”

“站住,退後。”一見那帶頭的災民湊上前來,說話的士兵猛地橫刀在前:“你既有錢賄送我,何不拿著這些錢進城去。這是軍令,我無法通融,你速速後退、立即帶著這群人離開。否則,我將執行軍法,嚴懲不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