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婚姻禁忌 不要強調絕對的獨立(1 / 1)

第五章婚姻禁忌 不要強調絕對的獨立

三分流水二分塵,不要奢望把所有的事探究個一清二楚,就算你天生有一雙火眼金睛,也不可能洞察世事的全部。

人都想獲得獨立的自由,這本無可非議,而且應該大力提倡。一些人把這種獨立看成絕對的獨立、自由,不允許任何人幹涉,一旦別人觸及他的某一領域的利益,他往往做出強烈的反應。比如在經濟上,獨立固然是好的,但獨立並不等於說夫妻二人各掙各的錢,各用各的錢,嚴格劃分二人之間的界限,絕不允許對方侵犯一點自己的經濟利益。這樣的兩個人,雖名義上是夫妻,實則在情感上往往形同陌路,非常淡漠。管得太死,就會使對方產生逆反心理,這叫物極必反,對方不僅不認為這是愛的表現,反而覺得你太多疑,對自己不信任。你整日疑神疑鬼,他整日提防你,這樣的愛會累死人的,在如此狹小的空間裏,愛情之火是會窒息的。

不要企圖改造對方,不要企圖將對方變成另一個你。這樣做很愚蠢,會傷害對方的自尊心,引起對方的反感和反抗心理。

有這樣一對夫妻,丈夫是政府裏一個不大不小的官員,妻子是一家國有工廠的工人。丈夫業餘時間喜歡動動筆杆子寫點東西,或捧著一本書讀得津津有味;妻子漂亮熱情,業餘時間喜歡去舞廳跳跳舞。起初,丈夫硬著頭皮陪妻子去舞廳。但那種燈紅酒綠的生活令他眩暈,他懷著厭煩的情緒勸導妻子不要再去那種地方,妻子卻反駁道:“如果我不讓你看書,不讓你寫作,你願意嗎?”丈夫啞口無言。丈夫覺得妻子的理由是靠不住的,讀書寫字,乃文人雅趣,格調高雅,陶冶人的情操。幽暗放蕩的舞廳,三教九流的閑人,有很多是窮得隻剩下錢的人,在那裏一起瘋狂地搖擺,哪能與讀書吟詩的雅事相提並論。以前,家裏的“財政大權”無需商量,自然牢牢地掌握在妻子手中,丈夫在勸妻子戒舞失敗後,決心“凍結”妻子的經濟來源。起初,他不再將自己的工資交給妻子,認為妻子微薄的工資一定供不起她每日去舞廳,經常換舞鞋以及購買高檔化妝品,結果他發現妻子幾乎把自己的工資全部花在了跳舞上。妻每天玩得高高興興,回到家中嘴裏還哼著輕快的舞曲。於是,他隻好另想辦法。他首先從妻子的屋中搬了出來,每日和妻“橫眉冷對”,接著,又將一切家務一分為二,列出清單放到妻的床頭。飯自然由妻來做,衣自然由妻來洗,孩子自然由妻來照顧,哪怕妻子由於工作忙而沒時間洗碗,他也絕不動它一指頭。因為那是“和約”上寫明的,各司其職,絕不互相幹涉。幫忙,豈不也是“幹涉”的一種?至於經濟上,他不但自己的錢分文不交妻子,甚至到妻的單位,利用他的“領導”身份,將妻的工資事先領走,妻找他理論,他卻振振有詞:“以前家中財政大權由你掌握,我說過什麼嗎?現在由我來管,有什麼不可以?”妻竟也無言以對。於是,妻也采取“冷戰”政策,丈夫的衣服也不洗,丈夫的飯不給做,丈夫的東西全被扔到“丈夫的房間”裏,孩子,每人帶一天,誰也不肯讓步。總之,整個家似乎被分成了互不相融的兩部分。

最後,妻子幹脆辭掉了廠裏的工作,自己去租了一組櫃台賣服裝。由於眼光敏銳,有膽有識,竟然幹得有聲有色,不久便自己開了一家時裝店,作起了上司,財源滾滾而來,遠非她昔日那點工資可比。“家”的名存實亡,在她的心中留下了很濃的陰影,她決定提出離婚。丈夫起初不同意,並以孩子可憐為由,試圖留住妻子,但妻子去意已堅,不可動搖。“我們現在這樣生活與離了婚有什麼兩樣?不同吃,不同住,互不幹涉‘內政’、‘外交’,我們跟兩個沒有任何關係的人有什麼區別?缺的隻是那一紙離婚證書。”丈夫想想,再冷靜地想了又想,覺得妻說的確實有道理,便同意離婚,一個原本很溫馨很美滿的小家庭就這樣解散了。

由意見分歧互不相讓到“各自為政,互不幹涉”,這個家庭由“名存實亡”走向了真正的破裂,這裏麵的教訓不得不引起我們的思考與重視。假如丈夫與妻子中有一方稍做妥協,不采取那種將家庭一分為二的分庭抗禮的措施來冷淡對方,而是以“潤物細無聲”的春雨似的柔情去感化對方,那麼又將會出現另一種結果。其實,把配偶看作自己的私有財產,幹涉對方的社交活動和限製對方的行動,是十分愚蠢之舉。

聰明的人,三分流水二分塵,不會把所有的事探究個一清二楚,就算你天生有一雙火眼金睛,世事洞明,到頭來傷了的不僅僅是眼睛,還會連累婚姻。隻要把握住婚姻生活的大方向,不偏離正常的軌道,不偏離道德的航線,試試在小事上裝一次傻,說不定你會愛上“裝傻”這種生活方式,因為這種方式離幸福很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