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三
“說真的,你托管在馬爾克斯家的到底是什麼?至於要鬧出那麼大事件嗎?”端木可樂和保羅穿過小半個西城,在近兩個小時裏幾乎聊遍三百年來世界上的所有變化。盡管端木在哥舒信他們麵前是個不知好歹,還有些好吃懶做的小丫頭,在保羅眼中,她卻是個無視王權,又見多識廣的姑娘,舉手投足充滿了新鮮感。她不僅教會了保羅用手機上網,還一路買了各種吃的讓他嚐鮮。而他更發現,這個對外自稱是純血的小雜牌血族,內心深處有些不可觸碰的回憶。
“一些私人物品罷了。我是個念舊的人,舍不得放棄那些過去的東西。我更討厭那些不守信用的人。”保羅言語中透出不屑,摘下耳機,將手機還給了端木,“我忽然明白電子產品為何那麼受歡迎。也許隨時隨地處於一個被音樂環繞的世界,是我們很久以來的夢想吧?”
“我們可沒像你有那麼多想法……你喜歡就留著唄。”端木可樂並不要手機,自從見到保羅,她就沒收到和發出任何一條消息。顯然那家夥不僅能夠讀心、能夠分散他人注意力,還能對周圍環境進行某些屏蔽。她想了想,又問道:“在你身邊的時候,除非你想讓別人看到你,否則別人就看不到。其中似乎也包括我。剛才我拿著卡想買個甜甜圈,那營業員壓根就沒看到我。是不是你在搗鬼?”
保羅道:“我可以掌控周圍三米內的視覺、聽覺、嗅覺。你在我身邊,沒有我的允許,別人也同樣看不到你聽不到你。方才在甜品店,你也因此看不到我周圍的椅子和太陽傘。這是一種叫做領域的能力,是我在禁區被關押的日子裏領悟的。怎麼樣,還不錯吧?”
“豈止不錯而已!”端木苦笑道,“這豈不是說,在你身邊三米內和你作戰,你是無敵的?”
“當然不是,這隻是障眼法之類的雕蟲小技,實戰的用處不大。因為領域要求心無旁騖,不可有殺氣。舉個例子,就像小偷偷錢包的時候,可以無聲無息地靠近你,但他這種技術隻能做小偷,不能做殺手。也許我再研究個一百年,可能會有突破。但現在不行。”保羅忽然轉移話題道,“你被轉化成血族多少年了?”
“大約二十年?嗯,應該還不到吧。其實我實際年齡也就四十不到。和你沒法比啦。”端木猶豫了一下,還是回答了對方的問題,不知為何在保羅麵前,她覺得不需有所保留,“本來很不適應,但我們族長是個很好的人。後來我到了風名,在這種到處都是怪物的城市,我自然也就不算是怪物了。慢慢就習慣這個狀態了。”
“作為吸血鬼不容易。”保羅笑道,“我還記得自己當年剛和人類接觸的樣子,適應陌生環境對誰都是個恐怖問題。”
“誰說不是呢?”端木可樂懶洋洋道,“血族是等級森嚴的種族,純血和雜牌地位懸殊。雖然我們端木家不是老古板,但外麵就不同了。所以我對外習慣自稱純血,隻可惜實力也就是個雜牌的樣子。”
“看你的樣子,隻怕連愛人都沒有。要學會去愛,要學會去恨,孩子。”說話間風中有河水的味道傳來,保羅看著前方的木製小教堂道,“那邊就是你說的河邊教堂?我從東城過來時就見過它。真難以想象,也就三百年的時間,世界上的血族也開始信教了。他們不知道,我們這種生物無論如何都不可能去人類的天堂嗎?”
“也就是最近幾十年的事情了。第二次世界大戰後,許多血族開始信教,那時候還大多數都是雜牌血族信教。十多年前異能界在倫敦一場大戰,當今最強的血族路易·瑞德在大戰中重傷,象牙穀一戰裏甚至有九百多歲的高齡純血在大戰中陣亡。這使得許多血族都認為我們厄運不斷必須是有原因的。最後他們總結出第一原因就是因為我們不信教,是被上帝遺棄的種族。所以……血族裏忽然多了很多信徒。或許因為風名是一個妖魔出沒的地方,在這裏生活就更容易相信神的存在,當年橫掃美洲的光明教的創始人但丁·羅蘭就是出自風名。”
“這算是什麼邏輯。不過這世上大多數人大多數吸血鬼一直都是無知膽小杞人憂天的。時間就像一道風景,它慢慢地展現著自我,而在時間中生活的我們,從來都沒有變過。”保羅笑著稍許整理了一下衣服,大步向教堂走去。
早晨的陽光從天頂的彩窗上投影下來,斑駁的幻彩照射在長椅上,沒人能從中想到昨夜的殺戮。保羅看著正中的神龕,微微側頭低聲不知在嘟囔著什麼。端木站在遠端掃視周圍,她期待的景象並沒有出現,盡管一路上她肆意購物留下無數線索,但西城警局並沒派人事先埋伏在此。和他們失去聯係那麼久,就沒人想到要找找自己嗎?憑她自己,是絕對奈何不得麵前的血族皇帝的。
保羅站在一攤血跡上悠然出神。從向馬爾克斯家發出最後通牒到現在,他還未曾殺過一個敵人。確切地說,自從被那個叫杜晉玄的女人騙入禁區後,他已三百年未曾殺人。如果真要他動手,腳下的血跡將會比現在大得多……是否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