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那個不知所措就長大的你(1 / 1)

文/夏梔

你一定有過特別迷戀一件東西或者是一個人的經曆。

在我讀書時,我是一個足球迷。身為班級裏的高個男生,除了喜歡看球賽以外,我還特別喜歡踢球。但因為本身性格內向,我唯一能做的隻是有局必到,卻不會主動組局。那段踢球、看球的歲月,堪稱迷戀。因為在後來的生活中,我再也沒有過花費幾乎所有的業餘時間去做一件事的經曆了。

迷戀一個東西是很容易的事,忘記也一樣。忙碌可以有遺忘的效果,時間也是。就在不經意間,那些原本你宣誓此生不變的東西,一個小心就變成了另一番模樣。工作以來,我幾乎再也沒有踢過球,而熬夜看球的時間,也全都用來加班。所以不久前的某一天我打開電視看到世界杯的時候,心裏湧起一股不知所謂的酸澀。

我悵惘的大概並不是沒有堅持踢球,而是歲月無聲無息地流逝,有著驚人的力量。我的床頭擺放著一張讀書時和球隊小夥伴穿著球衣的合照。青澀如初夏的臉龐,別離後就被追逐的生活添上了晚秋的痕跡。我不知道那些昔日舊友在各自的相冊裏翻到它時會是什麼表情,而我隻是掃了它一眼之後,輕輕地合上眼便準備入睡,以便明早上班趕公車。

我沒空去回憶,也不願意去回憶。因為我自始至終都知道,四季終有夏和冬,感傷並不能改變什麼。

你也一定有這樣一本相冊,裏麵有你和小夥伴們的鬼馬表情,一看到就能情不自禁地笑出聲來。也許這本相冊現在還隻有一半,又或者不止一本。隨著時間推移,有些相片裏的麵孔你會覺得越來越模糊,甚至再也想不起她叫什麼名字。也有些令你意想不到的笑臉重新添加進來。從你五歲記事,到你垂暮蒼老,這是記載著你的此生的漫漫長卷。

每一個時期你都會迷戀一些東西。十歲時,是那條花格子裙。十四歲時,是某個唱歌聲音很好聽的明星。十六歲時,是那個你喜歡偷看他側臉的男生。二十歲時,是冒雨跑到你寢室下送早餐的那雙手。因為經曆過,所以我知道,迷戀其實是一種力量,如甘露之泉,在你覺得累、不堪,甚至是當你覺得枯竭時,讓你重新站立起來。

或許正因為大家迷戀的東西不同,所以在億萬人群中,我們每個人才都如此獨立,不能複製任何一個人的人生。

有時候,我會在忙碌的時候忽然抬起頭,思考一些不著邊際的事情。比如假若明天我就不在了,我最想做一件什麼事,讓自己覺得此生了無遺憾?假若我不是我,我將是誰,那個我會是什麼樣子,過著怎樣的生活?但大多數時候,隻能以無解來結束這些荒誕猜想。

你也一定這樣荒誕地想過。我並不認為這些荒誕有什麼不好,它既溫柔又戒備地提醒著我們,生活本身就是這麼奇妙。我們跟著它的腳步遠行,有時候會被迫停一停,但大多數時候我們都是以夢為馬,翻山越嶺地奔赴目的地,隻為看一眼被朝陽溫柔著的這個世界。

北島有首詩,叫《波蘭來客》,我很喜歡它——

那時我們有夢,關於文學,關於愛情,關於穿越世界的旅行。如今我們深夜飲酒,杯子碰到一起,都是夢碎的聲音。

我想,這便是成長的意義。

所以讀到東穎的這篇,看到故事裏許晟言在成長的路上經曆的那些掙紮和迷惘,我並不覺得是痛苦的。生命以悲痛讓你不要失去知覺,在人生路上跌跌撞撞地行走,它是所有人從幼稚到成熟的恩師。

即使我們不知所措地長大了,即使我們還不能接受這些傷痛,即使我們還想不明白所有所有。

可我們還是義無返顧的長成了如今這般你想像不到的模樣。

那麼,如此,也好。